嘉定工业区车辆租赁服务新能源五座及7-53座的公开招标公告
嘉定工业区车辆租赁服务新能源五座及7-53座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嘉定工业区车辆租赁服务(新能源五座及7-53座)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嘉定工业区车辆租赁服务(新能源五座及7-53座)
预算编号: 1424-W*********, 1424-W*********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1-******.00元,包2-*******.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嘉定工业区车辆租赁服务(7-53座)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嘉定工业区车辆租赁服务(7-53座),本项目为7座至53座车辆租赁服务,主要使用单位为管委会及下属各单位。年使用次数约为220次。如用车时间不满4小时,按半天结算,租赁费用减半。
包名称:嘉定工业区车辆租赁服务(新能源五座)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嘉定工业区车辆租赁服务(新能源五座),本项目为新能源5座车辆租赁服务,主要使用单位为:工业区城管中队、叶城市场所、工业区市场所、叶城派出所、娄塘派出所、城运中心等部门。年使用次数约为1867次。如用车时间不满4小时,按半天结算,租赁费用减半。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采取招一续二的方式,合同一年一签,当年考核合格后再续签下一年合同,首年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包件1供应商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31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罗公路1661弄盛创企业家园31号3层。投标供应商可于开标时间来现场开标,也可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开标室远程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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