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摄影及相片冲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摄影及相片冲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需要就摄影及相片冲印服务项目比选供应商,现诚邀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摄影及相片冲印服务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为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提供干部培训合影等摄影服务,年度需求量以实际订单为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我单位所需货物服务内容);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四、项目服务期限

实行一招服务二年,服务一年一评价,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釆购人可依据成交供应商服务情况,决定是否与其继续合作,具体以协议内容为准。

五、报价要求

上述报价已包含摄影服务、相片冲印过塑、配送、税费等一切费用,结算时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如服务项目存在其他优惠情况请在报价表备注栏注明。

六、服务、付款、质保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详见报价表中有关商务及其他要求内容。

七、响应文件提交要求

(一)报价表(详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以上所有文件都必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按照无效报价处理。响应文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五份,自行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公章。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由评标小组在全部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及其他响应程度,由评审小组集体决定并排列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后报校委会审议确定。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采购协议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第一的候选供应商协议合作,以此类推。本项目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及截止时间

响应供应商应于2024年12月11日下午12:00前,将响应材料密封盖章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17号区直党校405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如响应文件以邮寄形式递交,请使用邮政EMS或顺丰快递,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文件袋注明采购项目名称。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老师,0771-*******

附件: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摄影及相片冲印服务项目采购报价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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