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财政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2016年财政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2016年财政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鲁山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2016年财政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
2.2招标编号:LZC2016-Ag168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鲁山县11个乡镇17个贫困村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2.4工期要求:施工标为合同签定后90日历天;监理标为该项目建设全阶段(含该项目节、结余资金项目建设监理服务及保修期一年)。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8个标段,其中施工标段7个监理标段1个。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四棵树乡合庄村渠道、黄沟村塘坝及提灌、瓦屋镇白土窑村水窖建设
第二标段:瓦屋镇土桥村提灌、观音寺乡太平堡村提灌、马三庄村塘坝建设
第三标段:张店乡雷趴村塘坝、梁洼镇连沟村1#、2#塘坝及马楼乡坡根村塘坝建设
第四标段:背孜乡盐店村管道灌溉建设
第五标段:赵村镇赵村村渠道、宽步口村塘坝及小尔城村渠道建设
第六标段:下汤镇松树庄村渠道、乱石盘村提灌及熊背乡大麦王村提灌建设
第七标段:土门办事处管道灌溉建设
监理标段:鲁山县2016年财政支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及该项目节、结余资金项目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1施工标段:(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建造师证);(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网上查询途径及页面);(5)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需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出具经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亲笔签名的无在建承诺书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网上查询为准);(7)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网上查询途径及页面)、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合法的劳动聘用合同及2016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养老证明必须有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且网上可查询);(8)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2监理标段:(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4)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及以上持有水利专业注册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及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合法的劳动聘用合同及2016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养老证明必须有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且网上可查询);(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2014、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投标人及其拟投入主要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需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以网上公示为准)。
3.3投标人应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发布公告之日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每个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报名投标。
3.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经理(监理标段为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到达报名现场。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8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的,除取消其报名资格外,招标人将报请当地水行政部门做为不良行为记录,记入企业诚信档案。
4.报名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 15:00—17:30(北京时间)。
报名时携带的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资料原件,留加盖本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
4.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4日至2015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1:30, 15:00—17:30(北京时间)。
4.3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地点: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4报名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522室。
4.5招标文件每套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行政综合楼七楼)。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鲁山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鲁山县水利局(鲁山县人民路中段314号院62号)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机构:鲁山县水利局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 18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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