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万祥煤业和万山矿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大足万祥煤业和万山矿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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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建筑工程 需求描述 大足万祥煤业和万山矿业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 | 290,082.72 元 | 1(件) | 290,082.72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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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过程应遵照现行国家有关规范进行,按有关要求进行检查验收。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工程质量,工程用建筑材料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项目工程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工程完工后,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两方签字确认。
3.成交供应商未达到比选文件的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72元(大写:贰拾玖万零捌拾贰元柒角贰分);
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竞采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工程完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50%。
(二)结算审计完毕后,财政资金到位后一次性付清。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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