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关于对全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开展继续教育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人社办函﹝2024﹞4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内容
1.培训对象:全校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其他聘用工作人员。
2.培训内容:职业道德5个课时、职业能力5个课时,共计10个课时。
二、培训方式和时间
1.培训方式:集中学习
2.培训时间:12月10日下午1:30-5:30职业道德、12月17日下午1:30-5:30职业能力
3.培训地点:图文楼228室
4.培训负责人:何老师 *****
三、相关要求
1.领导重视,压实责任。工勤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督导工勤人员按要求参加学习,确保工勤技能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人人参与、不漏一人。
2.专人负责,核清底数。继续教育学院承担组织完成工勤技能岗位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主要承担继续教育建档登记、考试考核、培训效果评估总结等相关工作;对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工勤人员,不得参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不予申报技术等级考核。
3.营造氛围,激发动力。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真抓实干,鼓励工勤技能人员踊跃参与,及时督导学习进度及结果考核;要保证工勤技能人员培训进修和人才晋升通道畅通,积极营造良好学习氛围,大力宣传优秀技能人才事迹和成果,努力激发人员学习动力和热情,确保学习效果。
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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