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门店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海晟连锁福州商贸分公司门店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租赁地点:位于永泰县城关龙峰路龙鑫大厦,建筑面积约170平方米;位于闽清县城关南北大街68#,建筑面积约177.55平方米;位于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18#楼B座1层3店面,建筑面积约60.49平方米;位于平潭县城关龙里路143#,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80号,建筑面积约136平方米;位于马尾区罗星街道罗星西路30-1号,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出租人身份证及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权利瑕疵及法律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权等)。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谈判小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谈判小组组长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2)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谈判小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谈判小组组长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小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谈判小组组长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有任何利益关联。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录。
(6)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52号
五、公告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月11日
六、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商贸分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52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商贸分公司
2024年12月6日
标签: 门店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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