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门店房屋租赁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海晟连锁福州商贸分公司门店房屋租赁采购项目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三、租赁地点:位于永泰县城关龙峰路龙鑫大厦,建筑面积约170平方米;位于闽清县城关南北大街68#,建筑面积约177.55平方米;位于连江县凤城镇莲荷东路18#楼B座1层3店面,建筑面积约60.49平方米;位于平潭县城关龙里路143#,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80号,建筑面积约136平方米;位于马尾区罗星街道罗星西路30-1号,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

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民事行为的自然人,出租人身份证及不动产产权登记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权利瑕疵及法律障碍(包括但不限于存在抵押权等)。

2.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谈判小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http://zxgk.court.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谈判小组组长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2)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无行贿行为记录。谈判小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 (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其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并由谈判小组组长进行复核,若投标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谈判小组将在评标现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谈判小组组长进行复核,若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检查不合格。

(4)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有任何利益关联。

(5)投标人没有被列入烟草行业不良供应商名录。

(6)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52号

五、公告时间:2024年12月6日--12月11日

六、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商贸分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兴大道52号;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

福建海晟连锁营销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商贸分公司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门店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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