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静脉置管术等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关于调整静脉置管术等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青医保局函〔2024〕210号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静脉置管术等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医疗保障局,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调整经皮穿刺颈内静脉置管术等五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现予以公布(具体调整内容见附件)。
各有关医疗机构需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政府指导价,不得上浮,可以依据自身条件和市场供求状况,在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相应等级价格基础上进行下浮,具体下浮幅度不限。同时各级医保部门要密切关注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施情况,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与舆论监测。省级医保经办机构和相关医疗机构要及时做好医疗服务项目维护和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经皮穿刺颈内静脉置管术等五项检查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目录
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6日
标签: 调整静脉置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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