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濛阳街道星月社区美好星月·聚力共建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及评审办法美好星月·聚

彭州市濛阳街道星月社区美好星月·聚力共建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及评审办法美好星月·聚

  • 彭州市濛阳街道星月社区
    美好星月·聚力共建项目评审会发包公告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025年濛阳街道星月社区美好星月·聚力共建项目拟采取评审会发包形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现面向社会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参与本项目评审会发包。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濛阳街道星月社区美好星月·聚力共建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1.文化活动7次(春节、元宵节、儿童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国庆节);2.培育社区自组织。开展环保小卫士小组活动6次、暖心义诊义剪主题活动各4次、童趣创艺坊手工活动6次、儿童法治宣传活动3次、隔代教育工作坊6次;3.针对微网格员、楼栋长等开展燃气安全、消防安全、矛盾调解、隐患排查等内容的培训不少于4场。

    (三)发包范围: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主体均可参与;

    (四)实施地点:濛阳街道星月社区;

    (五)发包单位: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星月社区居民委员会;

    (六)资金来源:城乡社区发展治理保障资金;

    (七)控制价:本项目投标最高限价为9.8万元;

    (八)服务时限: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九)服务质量:项目实施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召开议事会评议,对项目开展满意度测评,项目满意度不低于80%,若满意度测评结果低于80%,则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重新评议,直至整改至满意度测评结果高于80%。

    (十)付款方式:根据合同约定和项目评议结果进行报账结算。

    二、发包报名

    (一)报名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服务能力和范围的社会组织、社会企业等。

    (二)报名时间:凡有意向参与评审会发包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2月12日(星期四)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到星月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详细地址:濛阳街道星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吴耀,电话:138*****420

    (三)报名所需提交资料:持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如是复印件须加盖单位鲜章)、身份证原件等到濛阳街道星月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名,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三、评审会事项

    (一)评审会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9点30分。

    (二)评审会地点:濛阳街道星月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三)评审会评审申请人现场提交的资料:经密封和加盖公章的项目投标资料。

    (四)评审办法:评审会开始后(至少3家单位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申报主体依据抽签顺序逐一进行项目陈述,陈述内容不能脱离项目申报书范围,由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居民代表等)对项目报价、项目内容、方案可行性、项目申请机构履约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投票(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得票最高且过半的单位作为中选单位;若得票最高的单位票数未过半,则取得票高的前两个单位,由参会人员(监事会成员不参与投票)再次投票,直至选出中选单位,并按得票高低顺序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

    四、中选公示

    本项目中选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从2024年12月24日至2024年12月26日。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吴耀,138*****420

    濛阳街道纪工委办公室电话:********

    五、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与第一中选候选人签订项目合同。第一中选候选人放弃签订合同的,将与第二中选候选人签订合同。

    四川省彭州市濛阳街道星月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


    彭州市濛阳街道星月社区
    美好星月·聚力共建项目评审办法

    为保证彭州市濛阳街道星月社区美好星月·聚力共建项目流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性,决定成立由庄景会、万强、梁开军组成的项目监督小组,并制定如下项目评审办法。

    一、注意事项

    (一)本次项目监督小组负责对报名单位的相关资质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单位未达到三家以上报名的,不得进行项目评审程序。

    (三)社区评审会议由社区党组织召集,参会人员包含部分议事会成员、街道干部、“五老乡贤”、网格员代表及其他居民代表等。参会人数不少于本社区议事会成员数。

    (四)项目评审应规范设置回避程序,防止项目业主“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

    二、评审资格及原则

    (一)报名单位资质。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承接主体为企业、社会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的,应依法依规设立并具备可持续运营的相关资质,资质具体要求由项目评审主体予以明确和公开;3.两年内未被成都市或彭州市警示通报;4.项目拟承接单位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期间。

    (二)参加评审会议的报名单位代表必须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或书面委托代理人,被委托人要出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以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需携带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并提供密封的评审资料。

    三、陈述及质询

    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报名单位在评审会上逐一就该单位资质、项目执行团队、项目报价、实施质量、实施时间等内容作相关介绍,项目评审会成员可以现场提问。

    四、投票及中标原则

    (一)本次项目评审会议采取由评审会成员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以得票数超过参会人数过半数以上的为中选方。

    (二)参会人数需大于议事会成员数以上方可进行,若未达到则择日再进行。

    (三)投票时,若第一轮投票后有报名单位得票数超过评审会参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则确定为项目承接单位;若第一轮投票后,无报名单位得票数超过评审会人数半数以上的,取得票数排前二位的报名单位作为下一轮投票环节的竞标单位,直至有报名单位得票超过评审会参会人数半数以上为止,则该单位为中选单位。

    五、确认中标单位

    经社区评审会成员投票后确定的单位,须经项目监督小组成员和居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确认书上签字并在居民委员会发中标通知后,才能正式确认为中标单位。

    六、合同签订及实施时间

    (一)在公示期满后发出中标通知,项目业主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中标单位在项目实施合同签订后,必须在约定时间内进场实施。

    (二)本项目实施时间为2025年1月-2025年12月,如遇特殊情况经项目业主同意可以顺延。

    七、本次项目评审会议邀请街道驻村干部参加并到场监督指导。

    八、本办法经居民议事会讨论通过并在评审会上宣读后有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评审 社区 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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