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西站机动车维修集中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包头西站机动车维修集中采购项目公告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包头西站机动车维修集中采购项目,按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维修项目
名称 | 修理工费/元 | 修理 时间 | 修理 地点 | ||||||||||||
江淮牌(7座)商务车、汽油、型号HFC6470AR3F | 江淮牌(7座)商务车、汽油、型号HFC6521A1C8V | 江铃全顺牌(10座)商务车、汽油、型号JX6571P-M4 | 丰田陆地巡洋舰霸道牌(7座)越野车、汽油、型号JTEBX3FJ | 北京现代牌(5座)越野、汽油、型BH6430MY号 | 尼桑牌(7座)皮卡、汽油、型号ZN6494HBG4 | 东风牌(5座)皮卡、汽油、型号ZN6494HBN4 | 依维柯牌轻型封闭货车、柴油、型号NJ5044XXY3A | 福田牌厢式货车、柴油、型号BJ5089XXY-F2 | 江铃牌(5座)载货汽车、柴油、型JX1041TSGA25号 | ||||||
发动机项修:1、气门及油封2、正时皮带(链条)3、(柴)高压油泵4、汽油泵总成5、发动机总成大修(工时费)6、火花塞、7、气门室上盖8、缸盖9、四配套10、氧传感器(前、后) | 合同约定 | 合同约定 | |||||||||||||
转向系统项修:1、方向机2、管柱3、上下摆臂4、上下球头、内外球笼5、助力泵 | |||||||||||||||
底盘项修:1、变速箱2、差速器3、弓子板4、离合器5、前后减震器6、上下支臂7、横直拉杆8、传动轴9、十字轴 | |||||||||||||||
油液类项修:1、机油(全合成4L/嘉实多/壳牌/美孚)2、机滤3、空滤4、空调滤芯5、刹车油6、助力泵油7、防冻液 | |||||||||||||||
制动系统项修:1、刹车总泵总成2、真空助力泵3、刹车油管4、刹车片(盘)5、分泵 | |||||||||||||||
电器设备项修:1、起动机2、发电机3、点火开组合开关4、灯光系统(大灯、雾灯、尾灯单个)5、电瓶(风帆、统一、骆驼)6、雨刷片(雨刷电机) | |||||||||||||||
车身项修:1、车门钣金喷漆2、后视镜3、保险杠4、轮胎(邓禄普、韩泰、威力斯通) | |||||||||||||||
冷却系统项修:1、水箱2、风扇3、风扇皮带4、节温器5、防冻液6、水泵 | |||||||||||||||
制冷系统项修:1、空调泵总承(皮带)2、空调压力管3、冷凝器 | |||||||||||||||
注:报价人需单独合计各车各维修项目总价
三、主要事项
(一).技术性能指标及服务标准要求:
1.维修内容:客车(7-10座)、越野车、大中小型货车、皮卡汽车维修,包括整车修理、总成修理、维护和小修、事故车维修(新购车辆免费保养维护除外)。维修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技术标准,满足使用要求。保证维修质量,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0号)执行。所采用的零部件、配件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汽车生产厂商指定的配件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经由厂商认证的配套零部件),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以次充好,以旧顶新。
2.修理项目价格明细表(上述车型发动机项修、转向系统项修、底盘项修、油液类项修、制动系统项修、电器设备项修、车身项修、冷却系统项修、制冷系统项修报价)。
3.提供的主要人员和维修技术人员表。
4.具备厂家授权的4S店优先选用。提供服务方案。
5.要求生产经营厂房建筑面积在100平米以上,举升机2台或以上(附生产经营厂房、举升机彩印照片、房本原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及房本复印件)。
6.要求汽车维修企业所在修理厂需在包头市距离本单位25公里范围内。所在地理位置必须为所有车辆不限行路段;如是部分车辆限行的路段,需提供不限行路段地点进行修理。
7.报价人需为国铁平台注册企业,并在国铁平台网上报名。
(二)售后服务要求:
1.如超出本市应急抢修范围外,按实际价格收取;车辆在保修期外检修不得高于市场价;对修复的车辆,乙方承诺质保期为六个月,此期间内因乙方维修技术问题,均予免费维修;对维修更换的配件,质保期为六个月。
2.全年每天24小时施救、维修服务,设立应急电话,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车辆在自治区区域内,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应急抢修的,应及时派工作人员抢修。包头市辖区3小时、自治内10小时到达现场。
3.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维修服务,保障车辆单位用车需要。车辆保养随到随修,车辆小修1日内完工,若修车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时尽最大限度满足。且经车辆单位有关人员验收认可。如发生维修质量问题,维修方接到需方通知后两日内处理问题。
4.必须按规定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车辆维修档案。提供日常免费保养和技术咨询服务。设立咨询电话专线。
5.车辆维修完工质量保证不低于所更换配件质保期和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如因维修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维修厂承担。
6.保证包头西站维修车辆在修期间的安全,做到不丢失、不损坏,否则承担全部损失。
7.建立投诉制度,接受包头西站对管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维修质量差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8.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包头西站所在地就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9.交货日期要求:按招标方要求的维修派工单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所修车辆。
10.服务时间:一年
11.付款方式:按季度结算,并附明细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以送达方式交车辆托修单位负责人。维修验收合格后付款。
12.评标方式:经综合评审的最低价投标办法。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
3.包头市二类及以上维修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复印件。
4.提供修理技术人员资质。
5.业绩材料(重点客户服务情况说明及近三年内与铁路企业合作的业绩表、合同复印件等)。
6.完全响应谈判文件中涉及投标服务名称、报价、数量、服务期限等条款规定,投标承诺书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
7.如发现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视为恶意竞标,评委有权取消报价单位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1日17时00分
谈判会议地点:包西站四楼会议室
谈判开始时间: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2.联系方式
报名程序、技术参数咨询: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站。
联系人:白工
电话:0472-*******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包西站
日期:2024年12月6日
标签: 机动车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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