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人卫慕课和建设精品课程项目磋商公告
完善人卫慕课和建设精品课程项目磋商公告
西安市卫生学校完善人卫慕课和建设精品课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3号)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2-17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ZHZB-2024-CS-*****
项目名称:西安市卫生学校完善人卫慕课和建设精品课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元
西安市卫生学校完善人卫慕课和建设精品课程项目
标包1预算金额:******.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服务 | 西安市卫生学校完善人卫慕课和建设精品课程项目_标包1 | 项 | 西安市卫生学校完善人卫慕课和建设精品课程项目 | ******.00 | ******.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西安市卫生学校完善人卫慕课和建设精品课程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合格有效;
(8)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3号)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0.00元
时间:2024-12-17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3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公告发布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协会网》。
2.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单位介绍信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qq.com 邮箱,请备注联系人及电话、邮箱);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即发出电子版采购文件。
3.本次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卫生学校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463号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雁翔路3269号旺座曲江D座30层3003号
联系方式:186*****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欢欢、卫钰
联系方式:186*****237
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标签: 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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