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发布时间:2024-12-06 16:36:11

采购计划编号:******-2024-*****

项目概况

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KST24-(A030)

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5,4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车辆加油、添加燃料服务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 1(项)详见采购文件5,400,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起一年或实际使用金额到达采购预算金额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一览表或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汕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垃圾转运车辆(柴油)定点加油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关于在汕头市中心城区(北区)部分道路对货车实施禁止通行或者限制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的公告》(汕府〔2021〕54号)的要求,供应商提供加油站位置需位于我中心各类垃圾转运用车的全时可通行的主要工作交通线路上(即汕头市金环路(不含)以东、汕樟路(不含)以南、新津河以西、中山东路以北区域)或运行线路:黄河路--金凤东路--大学路(起点:金凤东路--终点:437乡道)上,距离该路线行驶不超过300米范围内。必须能为我中心各类垃圾转运车辆提供全时加油服务。(提供加油站位置情况说明函且明确表示是否满足此项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方街道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1811号房

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方街道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1811号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龙湖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地址:龙湖区珠江路60号

联系方式:07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方街道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1811号房

联系方式:07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754-********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卫生 垃圾转运 加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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