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信息化部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信息化部分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信息化部分已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水建〔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信息化部分。 工程建设地址: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1、信息化基础设施:(1)监测感知、(2)通信网络、(3)信息基础环境。2、数字孪生平台:(1)施工期数据集成、(2)建立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运维管理平台。3业务应用:(1)施工期信息化使用“河北省水利工程建设监管平台”功能、(2)运维期业务应用系统以BIM+GIS综合展示系统为基础,建设工程综合监视系统、工程管理系统、移动应用系统等,3、网络安全体系:按照等保二级标准建设,网络安全系统设备部署在云服务器。4、保障体系:建设数字孪生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保障体系,主要包括建立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5、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共享包括本系统数据对外共享和接入外部数据在本系统展示,接入外部数据主要包括黄花沟、环城水系工程水利相关监测数据等。6、系统集成:环境集成、数据资源集成、平台集成、应用集成。 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8个月。
2.2招标范围: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信息化部分,招标文件内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④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 09:00至2024-12-1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人及电话:中秦合众咨询有限公司;陈晓磊、0312-*******。 提出方式: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保定市水利局
电话:0312-*******
电子邮箱:bdshhdsc@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信息化部分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秦合众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三丰中路1261号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永华街道办事处裕华西路418号裕华金街A座423室 |
邮编: | 邮编: | ****** | |
联系人: | 李鹏翔 | 联系人: | 陈晓磊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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