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标段工程保险公开招标公告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标段工程保险公开招标公告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LYG-30GKJ-SG1标段)工程保险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LYG-30GKJ-SG1标段)工程保险,招标人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项目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向内由推荐航线、外航道外段经外航道内段、徐圩航道分别连接连云港区与徐圩港区。我部施工的范围为外航道内段航道(起始桩号为A-W6+500)拓宽增深疏浚施工,本标段主要内容为用大型耙吸船艏吹、外抛施工。本项目总工期为15个月,其中拓宽部分节点工期为9个月,拓宽部分完成之后再进行增深。 项目地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 2.2 招标内容:购买建筑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期限:暂定15个月,自保险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签发竣工验收证书止(工期15个月)。如到期后工程施工延期,则保险期限相应顺延至工程结束。 2.3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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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基本条件: (1)投标人须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库内,若投标人不在合格供应商库内的,应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办理供应商入库。 (2)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国家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有效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提供保险经营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提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 (5)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 www.gsxt.saic.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长江航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涉案行贿企业及个人“黑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供应商级别要求:无 供应商评价等级要求:无 供应商专业要求:服务类-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服务类-保险服务-人身保险服务;服务类-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企业资质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领取 | |||||
4.1 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0日 | |||||
4.2 领取地点:请到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人即可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 zbcgxt.cjhdgcj.com:8082/)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17:00。 | |||||
4.4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200.00元。 | |||||
4.5 收款信息 账户名称: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阅江楼支行 账 号:5547 4493 8885 4.6 汇款说明:(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如需开具发票(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填写招标文件附件“开票信息(Word可编辑版)”,随同投标文件电子版存入U盘,未提交开票信息,视为无需开票。 (2)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投标人从企业的公司账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备注栏中注明“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工程保险”,凭回执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0时00分。 | |||||
5.2 递交方式: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京市浦口区临滁路28号5楼(联系人:朱工180*****946)。 (2)投标人投标文件除送至投标现场外也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采取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的,以招标人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逾期到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到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亦不予受理。 | |||||
6.其他说明: | |||||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参加现场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承认开标记录,不得事后对评审程序和记录提出任何异议。 (2)投标人须缴纳1万元投标保证金(同工本费缴纳方式)。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江航道工程局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xt.cjhdgcj.com:8082/)上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招标人: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 | |||||
招标联系人:朱工(招标中心) | |||||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80*****946 |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
招标人地址: | |||||
招标人2:彭工(项目经理部) | |||||
电话:182*****142 | |||||
邮箱: | |||||
代理机构: | |||||
代理联系人: | |||||
代理联系电话: | |||||
代理电子邮箱: | |||||
代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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