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义管委会物业委托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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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采购信息

道义管委会物业委托服务项目

采购公告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以下项目在国内以公开招标组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道义管委会物业委托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C(Z)2016-0020
3.项目类别:服务类
4.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分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金计划:人民币73万元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64号令)规定的三级(含三级)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三、投标报名登记时间:
本项目不需投标人报名登记。投标人严格按采购公告及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内容执行。
四、谈判文件的免费下载
投标人从即日起免费下载谈判文件(电子文本)。
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i5ocD5V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代理服务费的要求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6年12月7日16:00时整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3.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4日09:30时整,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2.本项目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到达前30分钟,投标人请在此时间之内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开标地点(拒绝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人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携带下列证件,否则政府采购中心有权不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②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证明投标人与被授权人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3.开标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农业会展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三楼LED屏幕)
七、评标办法、报价方式、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的要求
1.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报价方式:本项目以固定总价方式进行报价。
3.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4.标前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八、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道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白宇
联系电话:***-********139*****818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农业会展中心三楼
邮政编码:110164
联系人:张明智
联系电话:***-********139*****545
邮箱:zhangmingzhi@shenbeixinqu.cn
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委托 物业 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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