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上摇珠确定中介机构的公告2024粤1882法鉴字151号
关于网上摇珠确定中介机构的公告2024粤1882法鉴字151号
连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网上摇珠确定中介机构的公告
技术编号:(2024)粤1882法鉴字151号
入选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的各中介机构、案件当事人:
本院拟定于2024年12月13日11:00,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电脑摇号系统,随机从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册中选择下列案件的中介机构(类别:文书鉴定)。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吴卫国。
被告: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众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孔金星。
案号:(2024)粤1882民初2519号。
二、鉴定内容:
对原告吴卫国提交的《连州市镇区改造提升工程(九陂镇)施工承包合同》中加盖的“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众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两处公章的真伪进行鉴定。
三、委托评估备选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1. 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2. 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
3.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
4. 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
5. 广东财安司法鉴定所;
6. 广东中鼎司法鉴定中心。
四、提示:
(一)中签机构序号说明:中签1为正选机构,中签2为备选机构1,中签3为备选机构2。
(二)案件的评估、鉴定 “公告、摇号过程、结果”均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查看,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三)查看摇号过程,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点击公告下方“查看摇号过程”按钮进行重播。
(四)请中签的中介机构在摇号中签公告后两个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相关手续。
(五)评估机构或者评估师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回避:
1.是委托评估案件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
本院地址:广东省连州市城南开发区城南大道11号。
联系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联系人:马秀娟。
联系电话:0763-*******。
连州市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6日
标签: 网上摇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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