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安防监控系统加装整合二次01招标公告

某单位安防监控系统加装整合二次01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安防监控系统加装整合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DSGXS-W3005(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技术要求

交货、安装、调试时间

交货地点

1

安防监控系统

现有摄像头117个须增加储存且储存时限不低于90天,新增400万像素全彩32个摄像头且储存时限不低于90天,加装监控摄像头需与原监控系统平台进行对接。

合同签订10个日历日完成安装调试。

采购机构指定地点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110,000.00元;

3.最高限价:110,000.00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00%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注:提供2021年度及之前审计报告的,需有可供识别真伪的二维码,无法识别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出具相关说明及真实性声明;2022年度及以后的审计报告须经完成监管平台统一备案赋码,未完成统一备案赋码的,视为无效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2报价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供应商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截图。
(六)具备有效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乙级)。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云南省 昆明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具备有限期内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乙级)。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3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0:00
(三)投标地点: 云南省 昆明市
(四)提交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0:00
(二)开标地点: 云南省 昆明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
需要现场踏勘
报名结束后组织现场踏勘,报名供应商自愿参加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新装设备需与原监控系统平台进行对接承诺书;

8.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乙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三、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代助理
联系电话:187*****990
地 址:云南省 昆明市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防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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