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影城三期救援工具及维保工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海影城三期救援工具及维保工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海影城三期救援工具及维保工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海影城三期救援工具及维保工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及数量 | 总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元) |
1 | 救援工具及维保工具 | 1批,具体详见“第四章 招标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具有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日期: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上午09:00-11:00 ;下午 14: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本项目的招标文件获取只接受线上报名,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杨运运,联系电话:0574-********,邮箱:*********@qq.com(邮箱内附上营业执照、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汇款凭证)。如需邮购,请另付 50 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项目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3关于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费款项可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支行
户 名: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4.4 在截止时间止,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钟公庙支行
银行账号:385*****1341
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退还(不计息):除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外,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或转账方式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开标室)。
6.3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4年12月2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开标。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相关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广电象山影视(基地)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003室
联 系 人:杨运运,梅洛
电 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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