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后所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自费餐蔬菜、辅料及调味品、活米线、饵丝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富源县后所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自费餐蔬菜、辅料及调味品、活米线、饵丝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成招字2024-108-716号
项目名称:富源县后所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自费餐蔬菜、辅料及调味品、活米线、饵丝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5.00万元。其中:A包:200.00万元;B包:75.00万元;
最高限价:下浮率不得低于0%;
采购需求:富源县后所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自费餐蔬菜、辅料及调味品、活米线、饵丝采购项目,A包采购蔬菜、辅料及调味品,B包采购活米线、饵丝,供应地点为后所镇12个校区,分2个包件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信息如下:
序号 | 包件号 | 学生数量(人) | 采购金额(万元) | 供应校点 | 就餐人数估计(人) | 蔬菜、辅料及调味品金额(万元) |
1 | A包 | 约7796人 | 200 | 富源县后所镇第一中学 | 1516 | 200 |
2 | 富源县后所镇第二中学 | 1363 | ||||
3 | 富源县后所镇迤后所小学 | 1512 | ||||
4 | 富源县后所镇外后所小学 | 399 | ||||
5 | 富源县后所镇老牛场小学 | 255 | ||||
6 | 富源县后所镇阿依诺小学 | 251 | ||||
7 | 富源县后所镇庆云民族小学 | 940 | ||||
8 | 富源县后所镇法凹民族小学 | 163 | ||||
9 | 富源县后所镇小冲小学 | 433 | ||||
10 | 富源县后所镇杨家坟小学 | 288 | ||||
11 | 富源县后所镇栗树坪民族小学 | 450 | ||||
12 | 富源县后所镇卡泥小学 | 226 |
序号 | 包件号 | 学生数量(人) | 采购金额(万元) | 供应校点 | 就餐人数估计(人) | 活米线、饵丝金额 (万元) |
1 | B包 | 约7796人 | 75 | 富源县后所镇第一中学 | 1516 | 75 |
2 | 富源县后所镇第二中学 | 1363 | ||||
3 | 富源县后所镇迤后所小学 | 1512 | ||||
4 | 富源县后所镇外后所小学 | 399 | ||||
5 | 富源县后所镇老牛场小学 | 255 | ||||
6 | 富源县后所镇阿依诺小学 | 251 | ||||
7 | 富源县后所镇庆云民族小学 | 940 | ||||
8 | 富源县后所镇法凹民族小学 | 163 | ||||
9 | 富源县后所镇小冲小学 | 433 | ||||
10 | 富源县后所镇杨家坟小学 | 288 | ||||
11 | 富源县后所镇栗树坪民族小学 | 450 | ||||
12 | 富源县后所镇卡泥小学 | 226 |
注:最终以各学校实际需求供货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个年度(2025年1月至2026年1月,具体期限以学校年度期限为准)。
质量要求:1.货物质量要求:食品、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冷链物流追溯管理要求》、《冷藏、冷冻食品物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1.7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 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成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古城社区安厦十五城上东区11幢2号)
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至云南成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古城社区安厦十五城上东区11幢2号)进行现场获取。
售价:600.00元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以纸质投标文件形式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时00分,地址:云南成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古城社区安厦十五城上东区11幢2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
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方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本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utm_ter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 购 人:富源县后所镇中心学校
联 系 人:张兴华
联系电话:0874-*******
地 址:富源县后所镇迤后所村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成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74-*******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建宁街道古城社区安厦十五城上东区11幢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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