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红十字会关于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太原市红十字会关于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太原市红十字会拟向社会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及能力的机构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法

在太原市红十字会官方网站、公众号向社会公开选聘条件,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综合评价,最终通过比选结果确定选聘机构。

二、招标代理内容及任务

太原市红十字会历史文化陈列展(馆)内部展陈设计、施工、布展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三、报名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代理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202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二)经营范围中包括招标代理,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站进行网上登记

(三)近三年内具有代理展馆设计、施工、布展等项目的成功招标案例

(四)拟任项目组负责人及其成员应当是本单位专职人员,具有与本招标代理事项相关的工作经验,道德品行端正、工作态度认真

(五)拒绝以下供应商参加本次选聘活动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本次比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次比选。

四、需提供的资料

(一)单位或机构简介;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正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须含政府采购业绩,业绩以中标公告截图或委托代理协议为准),并提供采购业绩清单;

(五)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山西政府采购网备案记录查询截图;

(六)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

(七)拟任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和业绩:

(八)其它证明工作能力及条件的相关资料。

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五、资料递交

(一)递交要求:有关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在封口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公章

(二)递交时间: 2024年12月9日9时 -- 2024年12月13日17时

(三)送达地址:太原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

(四)比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申报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七)联系电话:0351-*******

联系人:刘俊玲 李宏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太原市红十字会

2024年12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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