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财采〔2024〕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沐财采〔2024〕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沐川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四川佰利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绵州大道中段199号绵阳经开万达广场21栋8层22号
二、基本情况
经查,四川佰利源商贸有限公司在富新镇清凉村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项目(2024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1*****240*****)中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81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四川佰利源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
沐川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
标签: 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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