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电子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医用电子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连市友谊医院医用电子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采购单位 大连市友谊医院
行政区域 中山区 公告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17:47
预算金额 ¥1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绍昂
项目联系电话 0411-********
采购单位 大连市友谊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姜科长0411-********
代理机构名称 大连中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汇利街63号红星国际8号楼29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绍昂0411-********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市友谊医院

项目名称:大连市友谊医院医用电子胃肠镜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医用电子胃肠镜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大连市友谊医院2022年2月购置了4条富士胃肠镜,其中胃镜2条,肠镜2条,由于胃肠镜使用频率较高,所以故障率也较高,需要专业的工程师进行定期的维护处理,出现故障时也必须保障维修的时效性,本次维保的4条胃肠镜都是富士最新研发的产品,对于维修要求较高,为保障内镜中心的诊查效率和服务质量,需由原厂提供电子胃肠镜维保服务。

富士胶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授权沈阳佳沃商贸有限公司为大连市友谊医院富士电子胃肠镜的唯一售后服务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

因此,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由沈阳佳沃商贸有限公司提供相关维保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沈阳佳沃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79号(1-22-15)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大连市友谊医院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三八广场8号        

联系方式:姜科长0411-********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中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汇利街63号红星国际8号楼2903室            

联系方式:赵绍昂041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维保服务 胃肠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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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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