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体育学院租用游泳系列课程教学场地比选公告
2025年体育学院租用游泳系列课程教学场地比选公告
现对体育学院租用游泳系列课程教学场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并提交有关材料。
一、比选项目号
二、租用时间与服务要求
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间,所有我院游泳系列课程的授课时间。
授课时段承接方需提供2条以上泳道作为教学泳道,并提供洗浴、更衣室、更衣柜等基本游泳场所的服务。
三、比选内容与要求
1.教学场地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
(1)教学场地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07.1-2013
(2)必须由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审批部门颁发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
(3)必须由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审批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卫生条件
必须由市级以上(含市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评定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等级”。
三.教学场地(泳池)规格要求
(1)泳池长度为内径长度为50m。
(2)≥3条以上泳道,每条泳道宽2—2.5米,泳道两端需要标有明显标识,底部需要标有明显2.5米、5米、15米、25米、35米、45米、47.5米标示线及泳道中线。
(3)泳道一端需配有小增高台,高出水面30CM,宽80cm,长≥100cm,并配有比赛规格出发台(出发台规格:长度≥60cm、宽度50cm,可调节长度、倾斜15°)。
五.场地通勤要求
交通便利,有公共交通工具满足通勤需求(直达优先)。
六.其他
近三年信誉良好,正常运营(无违约纠纷;无法律诉讼;无经济纠纷等)。
各单位据需提供本单位场地的各项资质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教学场地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提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等级复印件(原件备查);提供符合通勤需求的证明;提供近三年正常运营的证明(无违约纠纷;无法律诉讼;无经济纠纷等)(原件待查)。
总限价*****元
三、比选办法
比选采取由参选方将材料及报价邮寄至体育学院教务办公室,需加盖单位公章,截至日期2024年12月13日下午5:00。评委组根据价格和场地要求确定1所单位。
联系人电话:0311-********
体育学院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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