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迁项目MEC工程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搬迁项目MEC工程第二次-招标/资审公告

中央储备粮遂宁直属库有限公司搬迁项目MEC工程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央储备粮遂宁直属库有限公司搬迁项目MEC工程已由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川投资备【2312-******-04-01-******】FGQB-034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央储备粮遂宁直属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私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中央储备粮遂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312-******-04-01-******】FGQB-0344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央储备粮遂宁直属库有限公司搬迁项目MEC工程(第二次) 2.2项目规模:浅圆仓及配套设施所需的运粮、输粮、储存相关设备及全套自控等辅助系统(MEC)。 2.3招标范围:浅圆仓、工作塔、汽车接收站等机械、电气、控制设备的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简称MEC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输送设备、清理设备、除尘系统、轴承测温系统、作业自动控制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等,含所有二次深化设计及其工作内容,以及与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系统衔接。根据深化设计完成设备供货、运输、保险、卸货、保管、安装、空载和有载调试、功能担保测试以及验收,配合土建单位做好预留、预埋、洞口封堵等工作,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培训、技术服务以及在缺陷责任期内及期后进行的所有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210 日历天,其中设备制造及采购 90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设备安装、调试120日历天,从发布设备安装开工令之日起计算。 2.5建设地址:遂宁市。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独立投标人,在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前提下,须同时为主要设备(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清理设备、防分级布料器等)全部或部分的生产厂家。 (3)投标截止时间前,无不良行为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建设-诚信数据-不良行为”查询为准,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官网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信用中国官网查询为准,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时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3.1.2业绩要求: Car近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Car已完成(以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金额在4500万元及以上、额定输送量300吨/小时及以上的散料输送系统MEC(含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业绩。(不接受分包业绩;接受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但投标人必须在该联合体业绩中承担并完成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 MEC 工程内容的供货或安装,并提供该工程联合体协议书。)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如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原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原发包人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原发包人单位公章的符合产能要求的投产合格证书、验收证书、说明文件等)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注册(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4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技术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专业)一级注册(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可以是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员工,也可以是联合体成员单位员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5安全员资格要求: 本项目现场需配备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员可以为联合体牵头人员工,可以为联合体成员员工。)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2.3.2本次招标Ca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组成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其中一方须为主要设备(皮带输送机、斗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清理设备、防分级布料器)全部或部分的生产厂家,另一方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在本项目中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4)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7日0时0分至 2024年12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其它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版。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央储备粮遂宁直属库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孟工
联系人:
王小平
电话:
0825-*******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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