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采购项目
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采购项目
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某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装备经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TC-A1-01ZF-*********
序号 | 装备名称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含税) | 数量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船机电装备维修器材 | 46.1568万元 | 详见技术文件 | 合同签订后60天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注:1)投标价格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般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允许代理供应商投标;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6投标人不在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未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
3.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8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9不允许分包、转包。
特定资格要求:
3.10具有有效期内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且能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的企业,须出具军委或军兵种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对于《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不在有效日期的单位,投标文件中应包含军委或军兵种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续审相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按不具备承制单位资格处理。证书时间已过但获批资格延续的,需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在“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上述网址仅限电脑端浏览器使用,手机等移动端无法使用)
4.2在上述“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成功后请于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一层持下述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
(3)有效期内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国信招标集团单位入库在线申请系统”注册提交截图(已经注册的提供已注册截图)。
报名联系电话:裴女士010-********
注:现场审核企业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审核为资格初审,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禁止投标人在互联网上传播本项目任何文件。
2.保密要求:①涉密文件申请必须与本人工作职责相关。凭身份证加单位批准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领取涉密文件。
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领取的涉密文件仅供本人工作使用,不得私自进行复制、拍照、拓印、传阅、传输等行为。
③使用涉密文件时,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文件安全防止遗失、泄露等情况发生。
④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做到不泄露、不传播、不丢失。如发生泄密事件,我司将保留一切追究法律的权利。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http://www.weain.mil.cn)上发布。
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部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136*****94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葆路158号公园158主楼国信招标
邮 编:******
联 系 人: 马先生、吕先生
电 话: 132*****888、137*****730
传 真: 010-********
电 子邮 件: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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