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招标代理服务遴选
天津医科大学招标代理服务遴选
天津医科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经学校批准,以遴选方式确定天津医科大学社会招标代理服务单位,现欢迎合格的社会招标代理参加。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采购管理工作,天津医科大学针对学校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不含新校区建设工程)采购工作进行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遴选。
针对天津市政府采购目录之外、限额标准以上或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施分散采购;针对部分无预算项目或遴选项目也参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实施分散采购;针对天津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天津市建设工程项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实施。
遴选社会代理服务机构数量:15家左右。
服务期:叁年(2025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配合采购用户起草、编制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应认真研究学校提供的招标所需背景情况、资料、招标标的及具体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向学校反馈咨询意见。
2、协助学校组织采购文件论证。
3、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及更正公告,信息发布包括且不限于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4、组织开标前答疑会(如需要)。
5、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如需要)。
6、在专家库中抽取评审专家。
7、接收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
8、组织专家评审。
9、向学校提交评审报告。
10、制作、发布采购结果信息公告。
11、接收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文件、采购方式、供应商产生方式等方面提出的质疑,协助学校依法做出答复。
12、发出中标通知书。
13、拟定标准合同文本,根据学校委托,组织或督促成交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
14、根据采购用户需要协助完成采购项目验收。
15、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完成采购项目应该完成的其他工作。
16、按照学校要求制作完整的招标档案,应包括纸质版档案和电子版档案,并在项目结束后及时送达学校。
17、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整个项目的进度,协助学校制定合理的招标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贯彻实施,合理安排人员,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衔接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并分阶段或定期向学校通报招标进展情况。
18、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学校在招标时间进度、招标服务质量上的要求进行招标代理工作。严格按学校的指令和计划开展工作,在招标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始终将维护和尊重学校的权益放在首位。在项目周期内,按照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标准,保证服务质量,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三、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具有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社会代理资质,提供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在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均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社会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以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参加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截止投标日期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投标人自行编制并加盖公章);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投标(如有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两年内(2022年12月1日-2024年11月30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成功的记录(提供承诺书,如发现虚假承诺,永久列入天津医科大学黑名单)
四、公告时间、投标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公告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6日-2024年12月11日。
(二)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2日9:00-10:00。
(三)报名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行政楼1楼115会议室。
(四)报名方式:投标人持单位报名授权书(加盖公章备查)、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登记表自报名结束后由我校审计处保管。
(五)免费报名。
(六)请各报名单位在入校前一天15:00前扫描下方访客二维码,填写信息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对接部门选择“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填写台老师,来校事由统一填写“招标代理服务遴选报名”,预计来校时间和预计离校时间按实际情况填写。是否驾车统一填“否”,因学校车位紧张,请各报名单位步行入校。以上信息均需按要求填写,与要求不符的一律不予审核。每家单位入校人员限1人。
五、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6日9:00-9:30提交投标文件,9:30截止收取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16日9:30。
(三)投标文件提交及开启地点: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天津医科大学行政楼1楼115会议室。
(四)请各投标单位在2024年12月13日15:00前扫描下方入校访客二维码,填写信息备案,对接部门选择“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填写台老师,来校事由统一填写“招标代理服务遴选投标”,预计来校时间和预计离校时间按实际情况填写。是否驾车统一填“否”,因学校车位紧张,请各投标单位步行入校。以上信息均需按要求填写,与要求不符的一律不予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入校,逾期或过时填写的按放弃处理,不再接受其投标文件。每家单位入校人员不超过2人。
六、联系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单位名称:天津医科大学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三)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台老师,电话022-********
七、质疑方式
投标人认为遴选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遴选文件之日或遴选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医科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八、公告期限
遴选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自然日。
天津医科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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