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集装箱房询价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租赁集装箱房询价公告第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租赁集装箱房询价公告(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4-VDZBDD-F4009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租赁32间全新集装箱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安装玻璃幕墙约355.3平方米、安装玻璃雨棚14.4平方米、肯德基双开门87.3平方米、为房顶安装四坡屋顶740平方米)。

上述所有箱房均要保证参数符合技术指标,带卫生间的需要有完善的给排水管道,并预留接口。同时要保证房箱内电路、管线完善。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5.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生产、销售或租赁集装箱相关内容。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 08: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7:00
(三)投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四)提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3日 17:00
(二)开标地点: 北京 北京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货周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完成安装(安装完毕应具备使用条件)。

(二)租赁期限

约3年。

(三)技术参数的澄清与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公告的技术参数(具体内容见附件1)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本公告明确的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我方,同时将询问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beijingcg123@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企业全名+疑问(澄清)事宜,另向153*****624发送短信确认,发送短信内容为:项目编号+企业全名+已向指定邮箱发送疑问(澄清)事宜,请查收。我方视情以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如有必要,在不标明问题来源情况下,我方可将答复内容发布补充公告。

(四)报价要求

1.报价应当包括全部集装箱房及附属配套设施三年租赁费用和税金。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租赁费、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现场安装费、现场安装安全文明施工费、验收时质量检测费、使用过程中维修保养费和易损件更换费等从生产到现场完成安装交付、直至集装箱撤走后使用过程中除水电费外发生的一切费用。投标供应商对同一种物资只允许有唯一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有附加条件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多家供应商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时视为一家。

2.企业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17时00分。参与企业12月10日17时前,将全部报名资料扫描在1个PDF格式的文件内,发送至邮箱beijingcg123@qq.com完成报名,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企业全名+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包括: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4)授权代表最近3个月社保证明。

3.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单递交时间以我部签收时间为准,逾期拒收。

4.递交和邮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具体地点参与企业报名成功后,询价人通过邮箱beijingcg123@qq.com另行告知)。

5.收件人及联系方式:于经理,153*****624

宋经理,153*****788

6.递交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或采用快递方式邮寄,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他方式。采用快递方式邮寄的单位请投递后主动电话联系我部联系人并发送短信告知,以确认是否送达,短信内容格式为:项目编号+企业全名+报价文件已送达指定地址,请查收。

7.密封要求:所有资料采用A4幅面纸打印,按要求签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后胶装成册,密封在1个包封内,包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胶装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

8.份数要求:正本1套,副本2套。

(五)成交规则

1.本项目采取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按总价最低确定1家预成交供应商。符合条件的总价最低报价相同时,现场将采取电话形式要求相关单位第二次报价,确定最低报价单位为预成交供应商,确认的报价应在24小时内将报价文件扫描件反馈至我部,纸质报价单随后邮寄。合同根据经济要求另行签订。

2.报价供应商或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单位只有2家时,按成交规则(一)继续评审;不足2家时,重新组织询价。

(六)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合同款,集装箱房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材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日内向中标供应商支付租赁费的95%,剩余5%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支付。

(七)安全保密措施

在采购实施过程中需注意相关保密措施,不得随意在互联网进行传播,不得随意扩散,并严格落实附件1中保密相关要求。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于经理,宋经理
联系电话:153*****624153*****788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钱经理
联系电话:153*****934
请到原网址下载附件
,北京市,海淀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集装箱房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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