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勤班车保障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通勤班车保障项目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通勤班车保障项目 (第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JHSJZY-F3005)

序号

服务

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

地点

服务

期限

备注

1

通勤班车保障项目(第三次)

租赁 1 台 45 座及以上载客数大巴车(含司机),往返于指定地点,按指定线路行驶,单面一趟通勤距离约 65 公里。

海南省三亚市及保亭县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 年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 项目名称:通勤班车保障项目 (第三次)

(备注:各单位投标文件严格按照该公告项目名称进行编写)

二、项目编号:2024-JHSJZY-F3005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2.项目预算:本项目总预算******元,按单辆单日车辆使用费用报价,暂按全年120天作为用车天数,单日单辆价格不超过1597.5元/辆/日;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执行,合同执行以实际发车天数及台数进行计算,最终支付合同总价不超过******元。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持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12月11日,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申领方式

线上提交。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 。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机构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2月 19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2月 19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报价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授权代表应当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2月 19日09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海南省三亚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查先生

联系方式:139*****723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李先生

移动电话:189*****972

,海南,三亚市,三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通勤班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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