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县新开街周边道路排水管网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香河县新开街周边道路排水管网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香河县新开街周边道路排水管网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香河县新开街周边道路排水管网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已由 香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香审批招标核字[2024]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香河县新开街周边道路排水管网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基坑监测 (2)建设地点:位于廊坊市香河县新开街及家具城周边道路 (3)建筑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香河县新开街周边道路排水管网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雨水管道、新建污水管道、现状道路恢复工程。1、对新开街(五一渠-永泰路)车行道路面及排水管道进行提升改造,改造全长2660米。其中新建雨水主管道管径d1000~d2000;新建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d600。2、对安抚路(淑阳大街-新开街)现状道路提升改造。破除现状路面后,恢复道路全长约260m,同步新建雨、污水管道、路灯、交通标线。其中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800,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3、安抚路(家具大道南)现状道路提升改造。破除现状路面后,恢复道路长约340m,同步新建雨、污水管道、路灯、交通标线。其中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1000,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4、汇展路(淑阳大街-新开街)现状道路提升改造。破除现状路面后,恢复道路长约280m,同步新建雨、污水管道、路灯、交通标线。其中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800,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5、汇展路(新开街-家具大道)现状道路提升改造。破除现状路面后,恢复道路长约750m,同步新建雨、污水管道、路灯、交通标线。其中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1000,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6、花园街(安抚路-永泰路)现状道路提升改造。破除现状路面后,恢复道路长约530m,同步新建雨、污水管道、路灯、交通标线。其中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1800,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7、花园街北侧支路(安抚路-永泰路)现状道路提升改造。破除现状路面后,恢复道路长约510m,同步新建雨、污水管道、路灯、交通标线。其中雨水主管道管径为d1000,污水主管道管径d500。 (4)服务期限:从基坑开挖至基坑回填完成并通过验收。 (5)质量标准: 合格,满足现行规范要求,满足项目验收要求。 (6)标段划分:1个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基坑监测相关服务工作,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坑顶水平位移、坑顶竖向位移;周边地表、建筑物竖向位移、裂缝监测等监测点埋设和监测全部工作,并出具监测、观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下列任意一项资质: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包括工程测量)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招标代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对所有投标人相关主体信用进行查询,如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该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1.4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2-09 09:00 至 2024-12-13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12-30 09:3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业务管理-投标文件上传(建设工程)】菜单”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FTF 格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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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亚杰 联系电话:0311-********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6-*******

电子邮箱:xhxzfhcxjsj@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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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香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金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廊坊市香河县新华大街97号 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150号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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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王颖

联系人: 杜亚杰
电话:

0316-*******

电话: 031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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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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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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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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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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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坑监测 提升工程 道路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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