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戴式微光夜视仪采购产品征集公告第1包
头戴式微光夜视仪采购产品征集公告第1包
头戴式微光夜视仪采购项目产品征集公告
我单位拟对头戴式微光夜视仪采购项目进行产品征集测评,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开竞争充分,现面向各供应商进行产品征集,产品征集时间结束后将由我单位组织产品测评并向各产品供应商提供测评结果,作为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的技术评审依据之一。
一、项目名称:头戴式微光夜视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987,000.00元(含税)
三、测评指标:
产品测评共8项,每项10分,共80分。
评价分为3档:“A.较好(8-10分);B.一般(4-7分);C.较差(0-3分)”
(一)成像效果评价:
1.噪点数量:噪点数量较少,对成像干扰较小。
2.清晰程度:成像清晰锐利,可辨识物体细节。
3.真实程度:画面真实自然,物体无明显变形。
4.视角范围:视野范围宽广,可观察角度较大。
5.亮度强弱:亮度柔和适中,观察强光光晕小。
(二)整体操控评价:
1.舒适程度:轻巧便携适用,佩戴舒适自然。
2.操作控制:操作简单快捷,功能灵活可控。
3.质量性能:性能可靠稳定,晃动成像清晰。
四、测评方法:产品征集时间结束后,由我单位技术人员对征集的产品按照测评指标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我单位将以邮件形式反馈至对应供应商,该测评结果作为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的技术评审依据,供应商提供产品则视为对测评指标、测评方法、测评结果无异议。
五、产品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9个日历日内(9:00至18:00)(以我单位接收产品时间为准),至少提早半个工作日与我单位经办人员联系,贺助理,190*****214
六、供应商参与方式:
递交方式:测评产品连同以下企业基本材料(加盖公章)一并现场提交:
1.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含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2024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由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头戴式微光夜视仪产品及其检测报告或技术规格书或彩页等数据材料。
七、特别说明:供应商提供产品则视为对测评指标、测评方法、测评结果无异议。
八、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贺助理
联系电话:190*****214
邮箱:*********@qq.com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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