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静安区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2025年静安区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静安区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24**********-********
项目名称:2025年静安区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0625-********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 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27日 10:00
开标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2、招标文件已公告附件为准。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4、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型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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