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社会力量创新开展经办服务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引入社会力量创新开展经办服务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引入社会力量创新开展经办服务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9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引入社会力量创新开展经办服务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项目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01 | 引入社会力量创新开展经办服务经费其他服务采购项目 | 210.00 | 210.00 | 1项 | 引入社会力量创新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登记、转移接续等经办业务以及咨询、档案、内控等业务。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________/__________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09至2024-12-13, ,每天上午10: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 /home)获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9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3号楼7层
五、开启
时间:2024-12-19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京原西街6号院3号楼7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关于推进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有关工作的通知》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
(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
(4)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政策(财库[2007]119号、财库[2008]248号);
(5)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6)执行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采购,应当按照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
(7)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8)执行财政部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4 号);
(9) 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执行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11)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采购方式,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线下递交、线下开启和线下评审。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供应商可在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手册),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 数字证书服务热线 010-********
电子营业执照服务热线 400-699-700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
2.1 办理CA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电子营业执照使用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 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 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 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如计划参与多个采购包的响应,应在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后,在【我的项目】栏目依次选择对应采购包,进入项目工作台招标/采购文件环节分别按采购包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无效。
3.公告发布网站: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beijing.gov.cn/)网上同时发布。
4.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以上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所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医疗保障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杨庄路66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鼎鑫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紫御国际3号楼1702室
联系方式:李工,133*****2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133*****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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