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PON设备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电信PON设备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电信PON设备(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
10G-EPON/XG-PON/XGS-PON标包货物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电信PON设备(2025年)集中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资格预审编号:I110*****557********。
2.2 项目概况:2025年PON设备产品集中招标。
2.3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按照合同/订单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4 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5 项目规模: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 标包名称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采购数量 | 规格型号 |
1 | 10G-EPON 设备标包 | 10G-EPON设备 | 10G-EPON设备 | OLT端口约38万、ONU(含MDU/MTU)宽窄带端口约73.9万线 | 10G-EPON OLT(包括对称和非对称)、10G-EPON MDU(包括LAN和DSL)、10G-EPON MTU |
2 | XG-PON 设备标包 | XG-PON设备 | XG-PON设备 | OLT端口约90.1万、ONU(MDU)宽窄带端口约43.2万线 | XG-PON OLT、XG-PON MDU(包括LAN和DSL) |
3 | XGS-PON 设备标包 | XGS-PON设备 | XGS-PON设备 | OLT端口约9.46万、ONU(MDU)宽窄带端口约23.98万线 | XGS-PON OLT、XGS-PON MDU(LAN)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6 技术要求/产品规格:详见上述2.5条。
2.7 标包划分情况(如有):详见上述2.5条。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2月18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2月18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资格预审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3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3.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3.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必须具备下表所列的设备型号,10G-EPON设备、XG-PON设备需提供相应型号合法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标包 | OLT | 盒式固定MDU(LAN) | 小型插卡式MDU(LAN) | MDU(DSL) |
10G-EPON设备 | 10G-EPON OLT | 10G-EPON上行8GE+8POTS、16GE+16POTS、24GE+24POTS、16GE、24GE其中3种及以上型号 | 10G-EPON上行小型插卡式 MDU(LAN) | 10G-EPON上行小型/中型插卡式 MDU(DSL) |
XG-PON设备 | XG-PON OLT | XG-PON上行8GE+8POTS、16GE+16POTS、24GE+24POTS、16GE、24GE其中3种及以上型号 | XG-PON上行小型插卡式 MDU(LAN) | XG-PON上行小型/中型插卡式 MDU(DSL) |
XGS-PON 设备 | XGS-PON OLT | XGS-PON上行8GE+8POTS、16GE+16POTS、24GE+24POTS、16GE、24GE其中3种及以上型号 | - | - |
3.3.3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1)10G-EPON设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PON光接口能力 | 应支持PR30和PRX30的指标要求,同时系统应支持光链路相关参数的实时测量功能。 |
2 | PON基本功能 | 应支持基于物理标识的认证、基于逻辑标识的认证功能;应支持异常发光ONU的检测与处理功能;应支持动态带宽分配机制。 |
3 | PON二层功能与组网能力 | 应支持基于以太网帧中的相关参数对上行业务流进行分类,应支持基于流分类对上行业务流进行优先级标记,上、下行业务应根据IEEE 802.1D User Priority标记映射到不同的优先级队列,并进行调度;同时应支持基于GEM Port、PON口等进行VLAN标记/去标记、VLAN Trunk,VLAN透传、VLAN转换、N:1 VLAN聚合、VLAN优先级标记、VLAN过滤等功能。 |
4 | 保护与安全功能 | 应支持PPPoE、DHCPv4、DHCPv6、DHCPv6-PD用户认证方式并支持相应的用户接入线路(端口)标识功能,支持IEEE 802.3ad规定的链路聚合功能。应能够在单层VLAN或双层VLAN的条件下支持链路聚合;应支持访问控制列表功能。 |
5 | IPv6感知功能 | 应支持PPPoE、DHCPv4、DHCPv6、DHCPv6-PD用户认证方式并支持相应的用户接入线路(端口)标识功能;MLD Proxy和MLD Snooping功能;应支持基于以太网帧中的IPv6参数对上行业务流进行分类,应支持基于流分类对上行业务流进行优先级标记,上、下行业务应根据IEEE 802.1D User Priority标记映射到不同的优先级队列,并进行调度。 |
6 | 共存功能 | 应支持1G-EPON板、10G-EPON板、GPON板、XG-PON、XGS-PON板、千兆以太网板(下联口)、万兆以太网板(下联口)的任意混插。 |
7 | 互通能力 | 应符合通信行业标准接入网技术要求—EPON系统互通性(YD/T 1771-2008);应支持与异厂家ONU设备(主要以FTTH、FTTO为主)的互联互通功能。 |
8 | 网络切片能力 | OLT应支持基于PON业务板、PON端口、或和ONU粒度动态创建、设置、修改和删除网络切片,并支持上述三种粒度的网络切片混合,OLT应能为网络切片分配相对独立的软件和硬件资源,配置独立的上联端口;网络切片之间应支持基于同一管理IP和不同管理IP的管理方式,并支持带内网管和带外网管;网络切片应独立支持网管系统对其的故障管理;同时,网络切片支持传统的PON设备功能。 |
9 | Telemetry采集功能 | 应支持基于Netconf的采集配置,基于UDP的采集数据上报功能。采集项及配置采集报文应遵循企标《中国电信光接入网技术要求PON设备支持telemetry采集功能》中要求。 |
10 | Netconf功能 | 应支持基于Netconf协议与控制器的对接,并基于Neconf/YANG支持硬件查询、ONU添加等功能。模型及报文应遵循企标《中国电信光接入网技术要求PON设备YANG模型》中要求。 |
11 | 其它功能 | 应支持异常发光的ONU收到OLT相关指令后可以进行发送机关闭打开操作;应支持基于以太网端口、DSL端口的环路检测功能;应支持在高温低温环境下正常工作,设备交流电源口及用户端口应满足对模拟雷电冲击、电力线感应、电力线接触等指标的要求;MDU设备电源口应具备4KV防护能力;MDU/MTU/SBU设备用户端口应提供1.5KV防护能力(差模和共模);OLT设备应支持电源、风扇、板卡、端口的节能机制和功能。 |
(2)XG-PON设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PON光接口能力 | 应支持N1、N2、D1、D2的指标要求,同时系统应支持光链路相关参数的实时测量功能。 |
2 | PON基本功能 | 应支持基于物理标识的认证、基于逻辑标识的认证功能;应支持异常发光ONU的检测与处理功能;应支持动态带宽分配机制。 |
3 | PON二层功能与组网能力 | 应支持基于以太网帧中的相关参数对上行业务流进行分类,应支持基于流分类对上行业务流进行优先级标记,上、下行业务应根据IEEE 802.1D User Priority标记映射到不同的优先级队列,并进行调度;同时应支持基于GEM Port、PON口等进行VLAN标记/去标记、VLAN Trunk,VLAN透传、VLAN转换、N:1 VLAN聚合、VLAN优先级标记、VLAN过滤等功能。 |
4 | 保护与安全功能 | 应支持PPPoE、DHCPv4、DHCPv6、DHCPv6-PD用户认证方式并支持相应的用户接入线路(端口)标识功能,支持IEEE 802.3ad规定的链路聚合功能。应能够在单层VLAN或双层VLAN的条件下支持链路聚合;应支持访问控制列表功能。 |
5 | IPv6感知功能 | 应支持PPPoE、DHCPv4、DHCPv6、DHCPv6-PD用户认证方式并支持相应的用户接入线路(端口)标识功能;MLD Proxy和MLD Snooping功能;应支持基于以太网帧中的IPv6参数对上行业务流进行分类,应支持基于流分类对上行业务流进行优先级标记,上、下行业务应根据IEEE 802.1D User Priority标记映射到不同的优先级队列,并进行调度。 |
6 | 共存功能 | 应支持GPON板、1G-EPON板、10G-EPON板、XG-PON板、XGS-PON板、GPON/XG-PON双模板卡、GPON/XGS-PON双模板卡,千兆以太网板(下联口)、万兆以太网板(下联口)的用户板卡任意混插。 |
7 | 互通能力 | 应符合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系统互通性(YD/T 2157-2010(2017))行业标准要求;应支持与异厂家ONU设备(主要以FTTH、FTTO为主)的互联互通功能。 |
8 | 网络切片能力 | OLT应支持基于PON业务板、PON端口、或和ONU粒度动态创建、设置、修改和删除网络切片,并支持上述三种粒度的网络切片混合,OLT应能为网络切片分配相对独立的软件和硬件资源,配置独立的上联端口;网络切片之间应支持基于同一管理IP和不同管理IP的管理方式,并支持带内网管和带外网管;网络切片应独立支持网管系统对其的故障管理;同时,网络切片支持传统的PON设备功能。 |
9 | Telemetry采集功能 | 应支持基于Netconf的采集配置,基于UDP的采集数据上报功能。采集项及配置采集报文应遵循企标《中国电信光接入网技术要求PON设备支持telemetry采集功能》中要求。 |
10 | Netconf功能 | 应支持基于Netconf协议与控制器的对接,并基于Neconf/YANG支持硬件查询、ONU添加等功能。模型及报文应遵循企标《中国电信光接入网技术要求PON设备YANG模型》中要求。 |
11 | 其它功能 | 应支持异常发光的ONU收到OLT相关指令后可以进行发送机关闭打开操作;应支持基于以太网端口、DSL端口的环路检测功能;应支持在高温低温环境下正常工作,设备交流电源口及用户端口应满足对模拟雷电冲击、电力线感应、电力线接触等指标的要求;MDU设备电源口应具备4KV防护能力;MDU/MTU/SBU设备用户端口应提供1.5KV防护能力(差模和共模);OLT设备应支持电源、风扇、板卡、端口的节能机制和功能。 |
(3)XGS-PON设备
序号 | 技术指标 | 具体要求 |
1 | PON光接口能力 | 应支持N1、N2、Class B+和C+的指标要求,同时系统应支持光链路相关参数的实时测量功能。 |
2 | PON基本功能 | 应支持基于物理标识的认证、基于逻辑标识的认证功能;应支持异常发光ONU的检测与处理功能;应支持动态带宽分配机制。 |
3 | PON二层功能与组网能力 | 应支持基于以太网帧中的相关参数对上行业务流进行分类,应支持基于流分类对上行业务流进行优先级标记,上、下行业务应根据IEEE 802.1D User Priority标记映射到不同的优先级队列,并进行调度;同时应支持基于GEM Port、PON口等进行VLAN标记/去标记、VLAN Trunk,VLAN透传、VLAN转换、N:1 VLAN聚合、VLAN优先级标记、VLAN过滤等功能。 |
4 | 保护与安全功能 | 应支持PPPoE、DHCPv4、DHCPv6、DHCPv6-PD用户认证方式并支持相应的用户接入线路(端口)标识功能,支持IEEE 802.3ad规定的链路聚合功能。应能够在单层VLAN或双层VLAN的条件下支持链路聚合;应支持访问控制列表功能。 |
5 | IPv6感知功能 | 应支持PPPoE、DHCPv4、DHCPv6、DHCPv6-PD用户认证方式并支持相应的用户接入线路(端口)标识功能;MLD Proxy和MLD Snooping功能;应支持基于以太网帧中的IPv6参数对上行业务流进行分类,应支持基于流分类对上行业务流进行优先级标记,上、下行业务应根据IEEE 802.1D User Priority标记映射到不同的优先级队列,并进行调度。 |
6 | 共存功能 | 应支持GPON板、1G-EPON板、10G-EPON板、XG-PON板、XGS-PON板、GPON/XG-PON双模板卡、GPON/XGS-PON双模板卡,千兆以太网板(下联口)、万兆以太网板(下联口)的用户板卡任意混插。 |
7 | 互通能力 | 应符合接入网技术要求吉比特的无源光网络(GPON)系统互通性(YD/T 2157-2010(2017))行业标准要求;应支持与异厂家ONU设备(主要以FTTH、FTTO为主)的互联互通功能。 |
8 | 网络切片能力 | OLT应支持基于PON业务板、PON端口、或和ONU粒度动态创建、设置、修改和删除网络切片,并支持上述三种粒度的网络切片混合,OLT应能为网络切片分配相对独立的软件和硬件资源,配置独立的上联端口;网络切片之间应支持基于同一管理IP和不同管理IP的管理方式,并支持带内网管和带外网管;网络切片应独立支持网管系统对其的故障管理;同时,网络切片支持传统的PON设备功能。 |
9 | Telemetry采集功能 | 应支持基于Netconf的采集配置,基于UDP的采集数据上报功能。采集项及配置采集报文应遵循企标《中国电信光接入网技术要求PON设备支持telemetry采集功能》中要求。 |
10 | Netconf功能 | 应支持基于Netconf协议与控制器的对接,并基于Neconf/YANG支持硬件查询、ONU添加等功能。模型及报文应遵循企标《中国电信光接入网技术要求PON设备YANG模型》中要求。 |
11 | 其它功能 | 应支持异常发光的ONU收到OLT相关指令后可以进行发送机关闭打开操作;应支持基于以太网端口、DSL端口的环路检测功能;应支持在高温低温环境下正常工作,设备交流电源口及用户端口应满足对模拟雷电冲击、电力线感应、电力线接触等指标的要求;MDU设备电源口应具备4KV防护能力;MDU/MTU/SBU设备用户端口应提供1.5KV防护能力(差模和共模);OLT设备应支持电源、风扇、板卡、端口的节能机制和功能。 |
3.3.4 投标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10G-EPON设备产品近3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2个及以上同时包括OLT和MDU设备的商用案例,且合同或框架订单中10G-EPON设备相关的累计金额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
(2)XG-PON设备产品近3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2个及以上同时包括OLT和MDU设备的商用案例,且合同或框架订单中XG-PON设备相关的累计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XGS-PON设备产品近3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2个及以上包括OLT设备的商用案例,且合同或框架订单中XGS-PON设备相关的累计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3.4 评价检测
本次资格预审将对文件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评价检测,申请人应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评价检测。评价检测未达到本公告3.3投标产品资格条件要求中3.3.3条款技术关键指标要求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本项目相应标包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采用资格后审进行重新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7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潜在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申请人注册”。
5.3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获取本资格预审文件不收取费用。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10时00分。
6.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申请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申请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和资格预审申请,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1号
邮 编:******
联 系 人:谢彬
电 话:010-********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500号21楼
邮 编:******
联 系 人:王鑫铭、王仲钰、李劲波、李星月、宋娜娜、梁梦琪、赵沛通、朱雪青
电子邮件:wangxinming.sh@chinaccs.cn
网 址: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
账 号:602*****8000004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信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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