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国土江河(徐洞河、木京河,骆湖水)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东源县国土江河(徐洞河、木京河,骆湖水)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源县国土江河(徐洞河、木京河、骆湖水)综合整治工程已由河源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农经【2014】188号、河发改农经【2014】189号文由东源县水务局以东水【2016】161号、东水【2016】16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进行招标,其中①东源县国土江河徐洞河、木京河综合整治工程:加固堤防长9.277km(徐洞河堤加固(P=10%)长3.062km);河道清淤9.23km(其中徐洞河3.97km,崩塘河1.75km,禾寮坑河0.40km);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72k㎡,新建涵闸1座和涵管3座(位于徐洞河两岸)为第一标段;②东源县国土江河骆湖水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新建堤防4.421km,修建护岸4.45km,河道疏浚4.55km,新建排涝涵5座,本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0h㎡,其中荒山荒坡营造水土保持造林面积36.58h㎡,幼林地以及疏林地补值水土保持林面积16.0h㎡,封山育林面积197.42h㎡;修建排水沟1.724km为第二标段。
2.2 在本次招标中,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参加一个或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个投标人只能在一个标段中标。开标、评标时,依次按第1标段、第2标段顺序开标、评标,已在前一个标段中标,则该投标人之后标段的报价只参与评标定标过程的计算,不得作为之后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2.3 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633.39万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199.17万元。
2.4 建设地点:河源市东源县。
2.5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3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已在河源市办理《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者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7 拟派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岗位证书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8 以上拟投入以上主要管理人员2016年5月~10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社保;
3.9 河源市以外企业以上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为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企业人员。
3.10 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11 提供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查询范围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12 2013年6月至今有类似工程(指中小河流工程或小流域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施工业绩;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带本人身份证于北京时间(下同)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持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供原件备查,)一式两份到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源市永和东路85号,永和路与越王大道交汇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
2)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4) 拟投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
5) 拟投入安全员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包括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 拟投入以上主要管理人员2016年5月~10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由社保部门出具有关证明并提供网络查询路径或查询电话);
7) 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材料(含网址的截图);
8) 信用评价等级材料;
9) 《河源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者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证明材料(含网址的截图);
10)河源市外企业需提供以上拟投入主要管理人员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企业人员名单的网页截图;
11)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
12)2013年6月至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金额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复印件。
13)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汇款凭证中要体现投标人基本账户、招标人指定账户信息和保证金金额)、或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0日10 :00,地点为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7、 投标人须知
7.1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应在报名前交纳投标保证金,第1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第2标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2)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银行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银行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 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报名前,投标保证金以招标人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4) 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户名: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010 1125 0000 0000 25
开户行:广发银行河源中山大道支行
联系人:谢小姐 ****-*******
7.2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参加开标定标会。未参加开定标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8、 发布公告的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先生 联系人:刘小姐
电话: ****-******* 电话:****-******* 186*****700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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