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后勤物资招标公告

医院后勤物资招标公告

我院拟对部分可进行自行公开采购的后勤物资,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来院投标。

招标项目:护士鞋

一、供应商具体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有良好的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2、投标单位必须为有合法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有良好的

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4、所有送货产品证照齐全: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等。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

供应商必须提供:护士鞋样板、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报价清单、产品检验报告、项目服务方案(投标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一个详细的服务方案)等相关资料。产品报价应含运输费用和税费等。

三、投标文件的领取与递交

供应商应于从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公告栏处或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官网处浏览到信息后,前往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016后勤保障科领取投标承诺函或投标邀请函。(请带好U盘或者移动硬盘复制资料。)

供应商应于2016 年11月29日17点以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综合楼1016后勤保障科。任何迟于上述截标时间收到的投标书均不予受理。

四、评标与合同授予

1、评标原则和评审办法

(1)招标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成立评标谈判小组,评标工作将由该小组负责。评标标准主要为供应商资质审查与报价。谈判小组对每个“供应文件”的方案进行比较,并向供应商提出询问和完善建议。评标谈判小组要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供应商资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会被拒绝:不满足投标资质的要求的,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资格证明不全的,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有效期不足的,主要服务要求或产品品牌超出偏差范围的。

(2)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审评,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报价存在明显不合理,将按无效谈判文件处理。

(3)若供应商的实际情况不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经专家审评组一致认可后,采购方有权取消供应方的中标资格。

(4)凡是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单位,应遵守龙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的《龙岗区卫生计生单位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采购活动的行为视为投标单位对该管理规定全部内容和条款的接受。如投标单位违反该管理规定的,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有权按照该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执行(如对不诚信行为进行档案的污点或扣分登记、对登记情况予以公示等),投标单位无权向招标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经济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2、合同授予

(1)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可依法依归做出选择或拒绝任何或全部供应的决定。

(2)中标通知书

确定中标结果后,在供应有效期内,招标人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3)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



龙岗区第二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后勤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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