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乡市飞灰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增项)设备总承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县区)新交 GCZB-2024-0319)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新乡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乡市飞灰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增项)设备总承包工程(二次)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200 万元,招标人为新乡城发中兴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年处理垃圾焚烧飞灰 5 万吨,生产发泡陶瓷板、轻集料和工业盐。本项目所处理
的原料为垃圾焚烧飞灰,协同处理其它工业固废(焚烧炉渣、长石类、粘土类废渣)。拟采
用的工艺路线:本次技改是在前期主体项目工艺及设备规划基础上进行一些设备变更及增加
改造,改造完成后,符合原整厂规划规划的每年可实现 5 万吨垃圾焚烧飞灰的安全处置及高
值化综合利用,年产发泡陶瓷 10 万 m³、轻集料 2 万 m³,氯化钠 10512.41t、氯化钾 2520.37t,
将形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保效益等多赢局面,并达到引领全国垃圾焚烧飞灰的综合利
用方向和示范效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乡市飞灰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增项)设备总承包工程(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乡市飞灰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增项)设备总承包工程(二次))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窑炉整线工程项目实施管
理经验,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
承诺书);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
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其他
项目编号:(县区)新交 GCZB-2024-0319
项目概况:
新乡市飞灰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增项)设备总承包工程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
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县区)新交 GCZB-2024-0319
2、项目名称:新乡市飞灰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增项)设备总承包工程(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200 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建设规模: 年处理垃圾焚烧飞灰 5 万吨,生产发泡陶瓷板、轻集料和工业盐。本项目所
处理的原料为垃圾焚烧飞灰,协同处理其它工业固废(焚烧炉渣、长石类、粘土类废渣)。
拟采用的工艺路线:本次技改是在前期主体项目工艺及设备规划基础上进行一些设备变更及
增加改造,改造完成后,符合原整厂规划规划的每年可实现 5 万吨垃圾焚烧飞灰的安全处置
及高值化综合利用,年产发泡陶瓷 10 万 m³、轻集料 2 万 m³,氯化钠 10512.41t、氯化钾
2520.37t,将形成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保效益等多赢局面,并达到引领全国垃圾焚烧飞
灰的综合利用方向和示范效果。
5.2 招标范围:
隧道窑:窑体及系统部分在原有长度基础上加长 9.5M;
干燥窑:隧道窑入窑前增加 1 条隧道式干燥窑,长度 50m;
窑车:增加 89 辆,(包含:钢架、轮轴、四周耐火围砖、中间保温材料);
窑具:增加 89 辆车/套,(托载粉料/制品),(包含:立柱、大小梁,(此 3 项
材质为:碳化硅),底板、围板,此 2 项材质为:莫来石-堇青石),(并包含架装工事);
脉冲搅拌系统:缓冷段脉冲搅拌系统(包含:热风炉、主支风管、高压鼓
风机、脉冲执行设备及温度采集系统、脉冲控制系统,脉冲段共设为 5 区,160 组);
窑外停车轨道:窑头段+窑尾段=30m;
切磨设备工位增加;(商品板由原定规格更改)设备工位需要增加工位。
喷雾干燥塔:原工艺废气为直接排空,技改后为经由脱硫塔净化处理后排空。脱硫塔处理能
力需增加约为 8-10 万 m3/h;
以上范围内设备及材料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系统调试
5.3 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市延津县
5.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5.6 工期要求:30 天(日历天,含调试期)
5.7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30 天(日历天,含调试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2、2023 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总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窑炉整线工程项目实施管
理经验,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
承诺书);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
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
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 年 12 月 9 日 08:30 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18:00 止(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
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4.售价:免收。
5.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栏目下
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
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注:1、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
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投标文
件是否完整、正确,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
为上传成功。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
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
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
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
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
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4 年 12 月 9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3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0373-7108265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 新乡城发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瑞鑫路 6 号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1503660899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中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 62 号黄河建工大厦 B 座 702 号
联系人:吴方
联系方式:15037304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方
电话:15037304563
河南中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延津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城发中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瑞鑫路 6 号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150366089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花园北路 62 号黄河建工大厦 B 座 702 号
联 系 人: 吴方
电 话: 15037304563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