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新城1#西门泵站初期雨水调蓄工程
崇明新城1#西门泵站初期雨水调蓄工程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报建编号: | 2402CM0064 | 标段号: | C01 |
招标人: | 上海市崇明区水利管理所 | 招标人地址: | 崇明区城桥镇育麟桥路333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杜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标段名称: | 崇明新城1#(西门泵站)初期雨水调蓄工程 | ||
建设地点: | 崇明区城桥镇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位于现状西门泵站东侧地块,东至规划公共绿地,南至现状林地,西至现状加油站,北至南门路。主要建设内容为7600 立方米的初雨调蓄池一座、设备及安装工程、进出水管线工程、道路及绿化工程、新建管理用房等。 |
工程总投资: | 8709.09万元人民币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7350.91万元人民币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56元人民币(7204.******万元) |
施工工期: | 720日历天。 |
其他说明: | DN1800 调蓄池进水管约 27m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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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 | ||||||||
业绩要求: | 2019年12月1日至今,至少承接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市政泵站或调蓄池等工程项目。日期及合同金额以提供的合同上签订的日期为准。(在建或已完成项目均可,在建项目以网上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程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业绩的项目编号如为本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合同报送编号,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编号,如上述资料还不能体现本项目业绩相关要求的,请自行补充相应证明材料。(注:没有提供编号的或者提供的编号无法查询到该项目的视为无效业绩)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投标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1)上述的中小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2)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无(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采用投标人筛选: | 否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4年12月1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注意: | 1、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甯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沈世嘉 | 联系电话: | 139*****505 | ||||||
公告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二)。 3、本项目在开标时随机确定是否进行项目负责人测试。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11时00分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是 开标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崇明区建筑建材业管理所 |
获取招标文件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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