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用档案服务外包单位二次招标公告

选用档案服务外包单位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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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选用档案服务外包单位(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2024-DAFW-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选用档案服务外包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0 万元,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编目、归档、查阅、利用、销毁等工作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选用档案服务外包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选用档案服务外包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
计报告,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
诺书)。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
京时间),将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 格式)发送至 ty-zbdl@qq.com 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
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
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投标人进行
补充、修改等(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
对于资料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
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
招标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湖兴路与福源街交汇北湖春天 A 区 23#办公楼 2 楼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湖兴路与福源街交汇北湖春天 A 区 23#办公楼 2 楼
七、其他
选用档案服务外包单位(二次)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TY-2024-DAFW-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选用档案服务外包单位,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已
落实,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选用档案服务外包单位。
2.2 招标内容:档案收集、整理、鉴定、编目、归档、查阅、利用、销毁等工作内容。
2.3 服务期限:3 年。
2.4 服务地点:长春新区。
2.5 项目预算:第一年合同最高上限价 190 万元;第二年、第三年按照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
结算。
2.6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
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
报告,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
书)。
3.3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
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2 月 06 日至 2024 年 1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将
获取招标文件资料(PDF 格式)发送至 ty-zbdl@qq.com 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
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发送以下资料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招标代
理机构对收到的资料进行确认后,对投标人资料有不完整地将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等
(投标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对于资料
合格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获取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
求填写后,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文件费支付凭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
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湖兴路与福源街交汇北湖春天 A 区 23#办公
楼 2 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奋进乡光机路 2415 号龙翔科技信息产业园
联系人:徐越
电话:18166870816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通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 2313 室
联系人:刘鑫
电话:17704310543
邮箱:ty-zbdl@qq.com
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40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奋进乡光机路 2415 号龙翔科技信息产
业园
联 系 人:徐越
电 话:1816687081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通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 23 楼
联 系 人: 刘鑫
电 话: 17704310543
电子邮件: ty-zbdl@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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