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6年天津华盛生产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4年-2026年天津华盛生产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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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2024 年-2026 年天津华盛生产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HBTZ-TJZGS-2401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 年-2026 年天津华盛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项公开比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5 万元,招标人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天津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45000 元(不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 年-2026 年天津华盛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项公开比选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2026 年天津华盛生产车辆租赁服务项公开比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6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2024 年-2026 年天津华盛生产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采购项目,第一次公开比选应答人
不足三家,第一次公开比选失败,现进行第二次公开比选。
本比选项目为 2024 年-2026 年天津华盛生产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采购项目(二次比选),
(采购代理编号:HBTZ-TJZGS-24016),采购人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采购
代理机构为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
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4 年-2026 年天津华盛生产车辆租赁服务公开比选采购项目(二次比选);
采购预算:145000 元(不含税)。协议执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4 个月,或本框架协
议签约金额上限执行完毕之日结束协议。
1.2 采购内容:租赁三厢小型轿车一辆(车辆颜色为黑色或白色)
1.3 服务地点:天津市(包含市内、市郊)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 130 元/天,应答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
的,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1.5 采购包划分:不划分比选包。
2.应答方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
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或五)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
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2.2 应答人须具备下列资质:车辆租赁公司提供车辆证明资料,需证明此租赁车辆为此租赁
公司所有。(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2.3 应答人须提供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截止日,应具汽车租赁类项目业绩合同累计金额
在 5 万(含)及以上(时间及金额以发票为准)。须提供业绩列表、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一)
业绩列表提供要求:包含项目名称、采购物资名称、完成情况、合同金额、对应发票金额及
发票编号。(二)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要求:合同形式包含“采购合同”或“框架协议”,
需提供合同/框架协议以及对应发票复印件,发票应与合同/框架协议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将
不予计取。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
2.4 信誉要求:应答人(含分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应按下列要求提供下列网站网址
中相关截图。1、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https://wenshu.court.gov.cn/)中,裁判
年份近三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不可有“刑事案由”、“民事
案由”、“执行案由”。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处罚决定日期及列入日期近三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3、在“企查查”(网址 https://www.qcc.com/)
中,近三年(2021 年 9 月 1 日至投标/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自身风险”、“关联风险”。
2.5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
它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
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不同单位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视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高级管理人员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
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2)控股关系是指:出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在 50%及以上;或者出
资额或持有股份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出资额或持有股份占比
最大股东视同控股股东。以评审当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3)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评审当
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的信息为准。
2.7 应答人须提交《合规经营承诺书》、《单位负责人、控股及管理关系等信息一览表》及《承
诺函》等,《承诺函》包含:《供应商合规承诺》《安全承诺函》《履约承诺书》等,详见文
件要求。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中选后不得分包、转包。
2.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2.10 如不同应答人递交应答文件的 IP、MAC 地址相同,评审小组将直接按照串通应答处理
否决其应答,并将按照《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供应商、
合作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11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5)
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
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2.比选文件获取
2.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 14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 月 11 日 17 时 00 分(北
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
2.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请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进入网站 https://www.cuecp.cn,登录后点
击“电子招标投标--比选项目管理--寻找商机--我要参与”获取比选文件。(应答人须在此
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并拥有“沃支付”付款后且下载比选文件才可参与应答)。
2.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 元,售后不退。
2.4 供应商注册及 IPASS 办理: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的方式,应答人需完成中国联通
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 IPASS 电子证书、办理“沃支付”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
法购买、接受并下载电子比选文件。由于应答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
应答人自行承担。
2.5 潜在应答人下载文件后发送主题为“项目编号+XXX 公司开票信息表”的邮件至
hbtxzb03@vip.163.com 邮箱,开票信息表模版及电子招标投标使用指南下载地址:
https://pan.baidu.com/s/13hPEfoBwIdlnPDKMcdRv0g,提取码:nq8a。
2.6 文件获取联系人:戴女士,联系人座机:0311-66538283,联系人手机:16631177450。
3.应答文件的递交
3.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4 年 12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
3.2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
“电子招标投标”递交。
3.3 应答文件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上传递交。应答人须将“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
(https://www.cuecp.cn)-电子招标投标—共享文档下载—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
的全部文件下载并认真阅读详细内容。
3.4 未按时上传数据电文应答文件的,视为未递交应答文件。应答截止时间后,数据电文应
答文件无法上传。如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应答文件或上传的
应答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应答被否决。
3.5 为避免因系统故障导致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或无法正常解密应答文件,建议应答人
提前验证系统可操作性。建议在应答截止时间前三日进行验证。(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
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建议各应答人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
书等操作,尽早在应答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若应答人无法上传应答文件请及时后台协
助处理。
3.6 建议应答人在应答截止之日三天前验证 iPASS 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
应及时联系后台协调处理。超出上述时限未通知后台协调处理、且应答人无法通过其它渠道
解决,造成应答人不能正常应答的情况,责任由应答人自行承担。
3.7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应答方的法定代
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3.8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3.8.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3.8.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3.8.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4.样品的递交
4.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4.2 检测相关费用:/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
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河北路 33 号联通办公楼 3 层
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红桥区金兴科技大厦 4 层
联系人:刘玲
电话: 15522128788
电子邮件:47971189@qq.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石家庄市裕华支行营业部
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津市通信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联通华盛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河北路 33 号联通办公楼 3 层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8601102754
电子邮件:18631119962@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通信工程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红桥区金兴科技大厦 4 层
联 系 人: 刘玲
电 话: 15522128788
电子邮件: 4797118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车辆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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