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方咀、南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5年方咀、南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英山县2015年方咀、南河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单位遴选,已由鄂农办发(2015)24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工程建设总投资约 1124.4万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省级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已报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登记,项目登记编码YSGC-********-*** ,招标人为英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采取公开遴选方式选择施工监理单位。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参加遴选。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英山县2015年方咀、南河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单位遴选。
2.2工程概况:建设高标准农田0.75万亩,项目总投资1124.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772万元,省级财政资金309万元,自筹资金(含群众投工投劳折资)43.4万元。项目涉及方家咀乡(余咀村、闵河村、石龙头村)、南河镇(界牌石村、横山冲村、薛家畈村)、雷家店镇老鹳冲村等叁个乡镇七个受益村。
2.3 建设地点:英山县南河镇、方咀乡、雷家店镇。
2.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2015年方咀、南河项目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方家咀乡(余咀村、闵河村、石龙头村)、南河镇(界牌石村、横山冲村、薛家畈村)、雷家店镇老鹳冲村等叁个乡镇七个受益村的农发项目工程施工建设。
2.6监理费及服务期:本项目监理费 208900.00 元 ,监理服务期为;自委托人通知进场时间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
3.遴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监理遴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湖北省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信息发布平台”没有处于资格限制或在准入限制期内的不良记录公告(由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查询结果向遴选人提交);
4、遴选需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资料
4.1、法人委托书、法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3、资质证书(副本);
4.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5、税务登记证(副本);
4.6、拟派参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4.7、“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员证”复印件。
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予以接受报名。
5. 遴选规则
本次遴选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和备选单位。具体方法如下:
5.1、由招标人审查各投标人的遴选资料。
5.2、遴选顺序: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递交遴选资料的先后顺序进行确定。
5.3、由招标人抽取一个中选单位及两个备选单位,
本次遴选采用随机抽取法,招标人第一个抽取的签球与遴选人抽取的签号相同的为遴选中标单位,招标人第二个抽取的签球为第一备选单位,招标人第三个抽取签球为第二备选单位。
5.5、遴选活动结束后,由投标人、英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代表和监督人确认遴选结果并签字。
6、遴选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10时。
2、地点: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1号,工商银行院内)。
七、有关要求
1、遴选结果将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公示。
2、项目监理中选单位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英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联系,及时签订监理合同。
3、监理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必须立即组织人员编写监理规划大纲和实施细则。
8.其它注意事
8.1资格审查合格的单位法人代表携带有效证件或委派专人(携带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遴选;
8.2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未到或遴选申请书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
8.3严禁监理单位出借或借用其他登记备案单位的资质,一经发现查实,取消遴选结果,并报相应主管部门备案;
8.4经遴选确定的监理施工单位应主动与遴选人联系,及时签订监理合同。
8.5拟参与遴选的监理单位准备和参与本次遴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8.6委托单位不提供办公、住宿场所,监理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有监理方自行负责。参与监理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
8.7本次遴选不接收邮寄文件。
10.联系方式
10.1遴选人:英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 系 人:郭德成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正平
联系电话:****-*******
英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公章)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201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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