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专项调查服务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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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4-2025年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专项调查服务 JSZC-******-JHZB-C2024-0019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HZB-C2024-0019

项目名称:2024-2025年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专项调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3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1)工作时限: 2024年度水平衡核算于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完成2024年1月至项目实施当月的城镇区域核算,项目实施后第二个月开始,逐月完成并提交城镇区域核算相关材料。2025年3月底前完成2024年全年各县区、功能板块所辖乡镇核算,6月底前完成2024年全年核算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2026年3月底前完成2025年全年各县区、功能板块所辖乡镇核算,6月底前完成2025年全市核算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

(2)核算范围:对全市所有县区、功能板块(含所辖乡镇)及负责全市审核和评估报告等水平衡所有工作,以城市规划区、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为核算区域,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收集范围为基本核算单元。

(3)核算成果:全面分析评价核算区域污水有效收集处理现状,研究提出管理对策和建议,形成各年度《连云港市主城区(海州区、连云区)东海、灌云、灌南、赣榆、徐圩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报告》《连云港市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报告》和《连云港市乡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报告》提交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并经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根据连财购〔2024年5月〕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0〕45号)的通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政策功能部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4-12-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市区二楼开标一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供应商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ce9.html

请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制作、提交(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参加开启,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参加磋商和提交最后报价。因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海昌南路78号

联系人:李雪

联系电话:15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路12-70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 180*****9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 180*****93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水污染 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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