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二批消防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6年第二批消防车辆(第二次)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6年第二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集装箱运输车辆,货物/通用设备/车辆/专用车辆/消防车

采购单位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5:3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5:22至2016年12月13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 10:00
开标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预算金额¥853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银、肖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助理 0731—********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银、肖仇 ****-****************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6年第二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2016年第二批消防车辆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湘消采计-GK*******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银、肖仇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南省公安消防总队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51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 07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银、肖仇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包含11个包,投标人可选投一个或几个包,但不得针对包里的品目单独投标。

项目总预算:8531万元

包号

品目名

数量(台)

预算金额(万元)

投标保证金(元)

1

城市主战消防车

14

3150

630000

3

18吨水罐消防车(进口底盘)

1

180

36000

4

18吨水罐消防车(国产底盘)

1

100

20000

5

抢险救援消防车(进口底盘)

6

1050

210000

6

抢险救援消防车(国产底盘)

1

98

19600

7

照明消防车

2

400

80000

9

正负压排烟车

1

420

84000

10

60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2

960

192000

11

48米举高喷射消防车

3

1650

330000

12

履带式挖掘机

1

323

64000

轮式装载机

1

履带式推土机

1

运输车

1

13

消防摩托车

4

200

40000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1)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016年10月1日之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备注:所有原件资料须用密封袋密封,并在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原件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3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23日 15:22至2016年12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及网络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现场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7:30(北京时间)到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法人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报名;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方可报名。

2.网络报名: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标书款汇款凭证和报名表的扫描件发至邮箱********67@qq.com,收到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成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报名表范本在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下载中心(http:// www.hnwjzb.com)自行下载。

4.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http:///)和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nwjzb.com/)上发布。

5.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4日10: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4日10:00时。

3 .开标地点: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三)、保证金

1.投标人须缴纳保证金金额见本章一.

2.缴纳方式: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缴入以下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公司简称、所投项目名称及包号,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及包号。

账户名称: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银行账号:7401 9101 8260 0065 563

3.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3日(开标时间前1天)17:00时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4.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11月23日17:00时至2016年11月30日17:00时止(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适用应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推广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等政府采购政策。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消防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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