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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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YMHAZ【2024】03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8.55604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规模:185560.40元;概况:对办案区域空间防盗护栏安装,防盗门
更换、安装指纹防盗电子书、新建轻钢龙骨及玻璃隔墙、文化墙制作安装;办
公区吊顶、墙面、地砖拆除,新建轻钢龙骨隔断、吊顶、木地板铺贴,更换套
装门、文化墙制作安装;电气照明线路改造,监控系统、红外感应系统安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6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1房(
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4时30分
递交方式: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1房(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7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1房(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
责任公司)
七、其他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安宁市金屯路金
色港湾2幢1单元101房(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并于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HAZ【2024】031
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560.40元
最高限价:185560.40元
采购需求:对办案区域空间防盗护栏安装,防盗门更换、安装指纹防盗电子书
、新建轻钢龙骨及玻璃隔墙、文化墙制作安装;办公区吊顶、墙面、地砖拆除
,新建轻钢龙骨隔断、吊顶、木地板铺贴,更换套装门、文化墙制作安装;电
气照明线路改造,监控系统、红外感应系统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
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
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
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以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1房(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于截止时间现场开启(首次报
价不予公开唱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持材料:
1.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的
,此项可不提供)。
2.本次磋商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
公告等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4号
联系方式:高克强/13888786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
联系方式:冯伊凡/18787142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伊凡
电话:1878714279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4号
联 系 人:高克强
电 话:138887868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01号
联 系 人: 冯伊帆
电 话: 1878714279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安宁市金屯
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1房(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HAZ【2024】031
项目名称:安宁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办案区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5560.40元
最高限价:185560.40元
采购需求:对办案区域空间防盗护栏安装,防盗门更换、安装指纹防盗电
子书、新建轻钢龙骨及玻璃隔墙、文化墙制作安装;办公区吊顶、墙面、地砖
拆除,新建轻钢龙骨隔断、吊顶、木地板铺贴,更换套装门、文化墙制作安装
;电气照明线路改造,监控系统、红外感应系统安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内容,一次性验收
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
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1年(2021年-
2023年中任意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出具银行发出资信证明,若成立时间不足
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
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
承诺书;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中包含本次采购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投标
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
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1房(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于截止时间现场开启(首
次报价不予公开唱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持材料:
1.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
场的,此项可不提供)。
2.本次磋商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
废标公告等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宁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安宁市大屯新区金晖路4号
联系方式:高克强/13888786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明浩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
联系方式:冯伊凡/187871427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伊凡
电话:1878714279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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