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及主楼南北侧灯光音响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操场及主楼南北侧灯光音响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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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操场及主楼南北侧灯光音响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GLZ-2024120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操场及主楼南北侧灯光音响系统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2.551,招标人为呼和浩待市第十八中学。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操场及主楼南北侧灯光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操场及主楼南北侧灯光音响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操场及主楼南北侧灯光音响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
2、近3年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处于被贵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6日09时0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剧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投标
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5)公告期内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法以上所有资料均须提供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
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二套胶装成册(授权委托书为原件】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资料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散: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体,售后不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第十八中学
联系人:李鸿飞
电话:139047109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利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雅世大厦13棱
联系人:赵娜冉
电话:13294801553
电子邮件:2430876293@q9,c0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
笛负贵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灯光音响 操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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