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湛江机场迁建工程竣工决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审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湛江机场迁建工程竣工决算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广东省审计厅审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湛江机场迁建工程竣工决算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GZCQC2400FC*****
项目名称:广东省审计厅审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湛江机场迁建工程竣工决算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99,258.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审计厅审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湛江机场迁建工程竣工决算):
采购包预算金额:1,599,258.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广东省审计厅审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湛江机场迁建工程竣工决算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599,258.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需于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出具之前提交正式造价咨询审核报告,在现场审核过程中及时提供计算依据和过程,造价咨询审核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提交咨询审核报告后需安排专人配合后续相关工作。该审计项目已进点,计划于2025年1月30日前撤点(具体撤点时间视项目进展而定),计划撤点后7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审计厅审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湛江机场迁建工程竣工决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审计厅审计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湛江机场迁建工程竣工决算)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造价咨询、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依据《响应承诺函》)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响应文件需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
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电子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属性为服务类。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
名 称:广东省审计厅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361号
联系方式:020-********
名 称: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中路298号江湾新城A座8楼
联系方式:020-********
项目联系人:朱小姐
电 话:020-********
广州程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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