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Z2024111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万元,招标人为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含食堂所需蔬菜
类、水果类、肉类、奶制品类、新鲜水产品、冻品类、干货威菜类、调料类、早点主食、米
面、粮油、干货、调味品类等食堂原材料,具体供货数量按照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执行:
采购人保留调整投标人的周期和采购内容及数量的权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提供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
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新成立不满1年的机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投
标人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降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完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杜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载止
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
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符合本项目要求。(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
投标文件機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
据留存)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m,ccg即.gov.c)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求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的符合本项目要求。(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
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8、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6日17时0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
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
栋刷楼5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
栋副楼5楼)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F220241116
2、项目名称: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5800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元整)
4、最高限价:¥580000.00元(大写:伍拾捌万元整)
5、采购需求完成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2025年食堂食材供货及配送,含食堂所需蔬
人
菜类、水果类、肉类、奶制品类、新鲜水产品、冻品类、干货成莱类、调料类、早点主食、
米、面、粮油、干货、调味品类等食堂原材料,具体供货数量按照采购人下达的采购订单执
行采购人保留调整投标人的周期和采购内容及数量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法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对本项目所有供货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未实质性响
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6、交货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或执行金额达到合同总金额,以先达
者为准(即:双方签订的合同价在合同履行期内使用完,合同终止:若在合同履行期限截止
时合同价款未使用完,合同终止)。
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X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货品生产符合食品安全质量规范主动接
受采购人质量检查和相关质检部门的相关检查,能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质量达不到采购
人需求或检查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9、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时报下浮率,最终以实际发生结算。
★10、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
自关境外的产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自然人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意)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满足下列任一条件,(1)提供2021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会计(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
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新成立不满1年的机构可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方(2)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加盖投
标人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完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
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止成立不足1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载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投标文件提交载止
时间止成立不足】个月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改处罚)的书面
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在“信用中回”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
加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的符合本项目要求。(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
据留存)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cCg即,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的符合木项目要求。(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
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
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
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8、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
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6日17:00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
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官液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剧楼5楼。
3、方式: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
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
4、售价:500.00元/份,现金缴纳或转账至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基
本账户。
开户名称: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广福路支行
账号:871905928110202
四、提交投标文件载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昆明市官渡
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副楼5楼)。
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拒
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微纳投标保证金:不缴钠。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财库〔2022)19号)以、《(财库[2020]46号)》。
(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财库[2014]68号)》。
(3)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8号、财库(2019)19
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明市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盘龙区社会福利中心
地址:昆明市穿金路金尚俊园19栋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0871-6335556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环城南路龙湖天第2栋副楼5楼
联系人:舒滋涓、何磊、谢蓉、卢兆磊、马仲权、张德平、史文宝
电话:15887817675
电子邮件:247085522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火怎.号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10512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