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三期药池防腐项目竞价公告
(招标编号:FJRSZ-2024059)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三期药池防腐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
元,招标人为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7606011566。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三期药池防腐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三期药池防腐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三期药池防腐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2 月 06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详见附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附件
七、其他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三期
药池防腐项目(项目编号:FJRSZ-2024059)采用 网上竞价 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
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1、项目基本信息
1.1 项目名称:三期药池防腐项目
1.2 项目编号:FJRSZ-2024059
1.3 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叁万捌仟元整(¥:238,000.00 元)
1.4 最高限价:238,000.00 元。
1.5 采购内容及要求: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1 防腐项目 ㎡ 850
备注:需实地勘察,两布三油。
1.6 交付时间:供应商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完成交付。
1.7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8 付款方式: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
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一次性将结算款项支付至成交供应商账户。
1.9 其他事项:供应商若需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更准确的报价信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联
系采购单位工作人员。联系人:傅先生;联系电话:17606011566。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2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需包含跟项目相关的建筑工程或
建设工程施工。
3、网上竞价日程安排
3.1 报名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3.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30 分
3.3 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
3.4 资格审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
3.5 竞价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至 16 时 00 分
4、竞价资格材料
4.1 营业执照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1、供应商需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竞价系统上传,所有材料上传
前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无法退回。请各供应商上传前仔细检查,确认符合竞价公告中的相
关要求。
5、供应商竞价须知
5.1 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 “我要投标”进行
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5.2.资格:竞价开始前,竞标供应商必须提前上传竞价资格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入,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2380.00 元(转账时需备注项目
名称或项目编号)。
竞价保证金缴交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石狮市福狮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 户 行:石狮农商行南洋路支行
石狮市国有企业资源交易平台将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报名项目自动生成供应商所参与竞价项
目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参与竞价项
目的竞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等额竞价保证金。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竞价保
证金汇入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竞价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3 竞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
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有详细报价函,需加盖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
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5.4 供应商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本次竞价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
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
5.5 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本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测漏服务费、人工、税费、管理费、测漏工
具费、保险费、交通费、代理服务费、验收等一切完成交易所需费用以及企业利润、所涉及
各种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6 疑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价时间前一天内,以电话、传真、网络
方式发送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经采购人核实后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文件的
澄清、修改。
6、网上竞价规则
6.1 竞价时间规定。从竞价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竞价结束时间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供应商
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6.2 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
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商都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6.3 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
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电脑摇号方式随机选定其中的成交候选人
为成交供应商。
7、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采购人在 2 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国有企业资源交易网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
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价格、报价时间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采购
人在 2 个工作日内在石狮国有企业资源交易网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8、成交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1 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成交、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
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竞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8.2 因成交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导致成交被依法确认无效;
8.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须于竞价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签订合
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使用单位)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
(或使用单位)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10、履约担保金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交纳合同总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
订合同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汇入采购方基本账户,保证金不计算利息(转入时需备注
采购项目名称),该履约保证金在全部项目验收合格后转为质量保证金,采购人将在免费质
量保修满且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质量保证金。
11、付款方式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
后 30 日内一次性将结算款项支付至成交供应商账户。
12、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 500 元包干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
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
户 名: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泉州泉港分公司
账 号:9550880238286300168
13、供应商在参与采购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应严格落实采购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合作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管理规定,如出现以下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的,
采购人将依据规定对其做出限制:合作商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
投标文件要求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投标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
有违约行为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违约情况对合作商进行限
制。
13.1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
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二十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存在商业贿赂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的事实,经人民法院
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2)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13.2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
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十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商业贿赂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事实,尚未构成刑事犯罪
的。
(2)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存在利用职权索贿,合作商未能主
动向公司举报的。
13.3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
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五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经核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2)经核实存在与采购代理单位恶意串通事实的;
(3)在参与水投公司的投标采购活动中,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作假行
为的。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的;
13.4 有下列行为的合作商,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司
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三年内不能参与水投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2)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中标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或不与水投公司签订合同、
或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3)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停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且约谈后仍无
法按要求消除故障,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水投公司被行政处罚的;
(5)因合作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影响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授权资质认证的取
得或造成已授权资质被取消的。
13.5 合作商(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其它主体(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参加水投公司
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被授权人存在以上行为被列入限制名单的,则:
(1)授权人系专门授权被授权人参与水投公司特定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
上授权人应当同时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如授权人的产品及服务具有特殊、重大的不可替
代性,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2)授权人系以区域性经销授权的方式授权被授权人,被授权人据此参加水投公司范围内
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无需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授权人对被授
权人的不当行为具有一定责任,经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或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水投公
司研究同意,可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14、水投公司人员以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因廉洁问题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属实的,水投公
司有权在排除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解除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与所有涉及业务关系的
合作商签订的合同,且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解除权条款应当在合同、招标投标文
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作出安排。尚未订立的合同(包括已经中标尚未订立的合同)应在排除
受限制合作商的前提下确定(或重新确定)中标人。
15、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大堡工业区南一片 9 号
联 系 人:傅先生 联系方式:17606011566
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 13 号楼 1301 室
联 系 人:陈开苹 联系方式:0595-28000129/15359376129
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595-88550230
附件:1、详细报价函
2、合同范本
3、廉政合同
4、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商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06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石狮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狮市祥芝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17606011566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祥芝镇大堡工业区南一片 9 号
联 系 人:傅先生
电 话:1760601156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瑞晟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泰禾广场 SOHO13 号楼 1301 室
联 系 人: 陈开苹
电 话: 15359376129
电子邮件: 221929532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