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ORZC20240098)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25.028853万元,招标人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为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
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书)。
3.6、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
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
起。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
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9日 08时00分到2024年12月1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4年
12月09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30分(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河
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卢氏县移动公司与汽车站巷内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
办事处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卢氏县移动公司与汽车站巷内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
办事处会议室
七、其他
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
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东明镇
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
2、采购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3、项目编号:ORZC20240098
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
6、建设地点:卢氏县境内
7、招标控制价:¥250288.53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10、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1、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
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
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书)。
3.6、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
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
购活动;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
起。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
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
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4年
12月09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30分(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到河
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领取。
2、地点:卢氏县移动公司与汽车站巷内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
。
3、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不支付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4、缴费方式:现场领取支付或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四、谈判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
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谈判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县移动公司与汽车站巷内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
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4、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金兵
电话:19812772835
地址:卢氏县解放路东段
招标代理: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939820571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8层80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卢氏县解放路东段
联 系 人:马金兵
电 话:1981277283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18号建业总部港A座8层803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 话: 15939820571
电子邮件: 267089126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竞争性谈判公
告
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
源为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河
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委托,对
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
2、采购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3、项目编号:ORZC20240098
4、项目概况:本工程为东明镇太平村照明项目,具体内
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内容。
6、建设地点:卢氏县境内
7、招标控制价:¥250288.53元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10、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11、计划工期:20日历天
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合格标准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
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
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响应人须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
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
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3.6、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承诺书。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信息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查
询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
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企业做无
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
行甄别和复查。
三、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2024年
12月09日08时00分至2024年12月11日17时30分(国家规定的
上班时间),到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领取。
2、地点:卢氏县移动公司与汽车站巷内河南欧瑞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
3、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不支付文件费用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4、缴费方式:现场领取支付或按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
四、谈判保证金:
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
题的通知》(豫财购[2019]4号文)的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谈判
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12月12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卢氏县移动公司与汽车站巷内河南欧瑞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卢氏办事处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性文件,
采购人不予接收;
4、开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各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承担
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东明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马金兵
电话:19812772835
地址:卢氏县解放路东段
招标代理:河南欧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5939820571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地润路18号建业
总部港A座8层803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