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清算组顾问团队招标公告

预重整清算组顾问团队招标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清算组顾问团队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清算组顾问团队的公告

为依法清理企业债权债务,促进困境资产盘活重整,闽侯县人民政府于2024年8月10日成立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遴选顾问团队,协助清算组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职能。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遴选项目服务内容

1、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公司”或“债务人”)于2014年6月5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宋雷。经营范围包括园区管理服务和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经纪、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维服务、软件开发;建筑装饰材料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对外股权投资1家。

2、遴选项目具体服务内容

顾问团队需按照清算组要求,履行做好以下工作:

(1)全面调查中科公司基本情况,进行债权登记、审查及职工债权调查,组织开展资产评估和财产调查工作,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2)委托有资质的审计单位对中科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债权、债务、往来款项等)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3)梳理中科公司诉讼仲裁情况;

(4)制定并推动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等有关利益相关方磋商预重整方案;

(5)筹备组织有关会议,就有关事项向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债权人等各方汇报或推动表决;

(6)接受清算组及人民法院监督,定期向有关方汇报工作进展;

(7)根据清算组的要求履行其他相关职责。

二、顾问团队申报人基础条件

顾问团队申报人应具备以下基础性条件:

1、申报人须入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或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

2、申报人顾问团队总人数不少于20人,团队中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且该10人中必须至少有3名律师和3名注册会计师。顾问团队应当确定1名律师作为总牵头负责人,作为清算组的成员(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书复印件),且该负责人应办理过破产清算(含强制清算)案件经验(提供案件清单、受理公司破产裁定书、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和解协议裁定书等证明材料);

3、申报人应承诺中选后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办公点且常驻办公点人员不少于8人,且该8人中必须至少有1名律师和1名注册会计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申报人及其拟派出的从业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

5、申报人及其拟派出的从业人员不得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

6、本次遴选可接受联合体申报,联合体申报的,联合体总成员数不得超过2个,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入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或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联合体成员应包含一家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遴选项目中申报,否则各相关申报文件均无效。

三、申报方式

(一)如有意参加遴选,请申报人于2024年12月12日17时00分前,将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关于参与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顾问团队遴选的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详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zzx5b@126.com),确认报名参加遴选。逾期未发送《申请书》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遴选。

请申报人确保填写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准确无误,若通过《申请书》中注明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申报人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二)按照前项要求提交《申请书》后,请于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前,将《申请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申报文件纸质材料一式六份直接送达至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室),同时将以上全部材料扫描后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szzx5b@126.com)。逾期未递交以上《申请书》及申报文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遴选。

(三)所有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均需由申报人(若联合体申报的,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共同加盖公章)。联合体内部之间的各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成员自行协商确定。

四、申报文件要求

1、申报文件具体组成和编排顺序为:

(1)封面;

(2)目录;

(3)遴选承诺书;

(4)参与遴选代表人的授权书;

(5)申报人执业许可证及资质证明文件;

(6)设立办公点及常驻人员承诺函;

(7)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处罚或处分声明函;

(8)不存在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声明函;

(9)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

(10)保密承诺书;

(11)报酬方案承诺;

(12)联合体声明(若有);

(13)申报人得分情况自评表;

(14)得分情况证明文件(依据遴选评分标准按照对应顺序,准备对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3)至(13)项格式详见附件。

2、申报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文件要求一式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伍份)。

3、申报人应在每一份申报文件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有差异的以正本为准。

4、申报文件正本须以中文A4纸打印,由申报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申报人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复印件(可双面复印),并在封面加盖申报人公章。

5、申报文件中不得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之处须由签署申报文件的人员进行签章并加盖校正章。

五、申报文件提交时间、地址及要求

1、申报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2、申报文件提交地址: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室)。

六、遴选方式

1.评选小组组成:5人,其中3名从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2名为清算组代表,在申报文件递交(提交)截止时间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主体提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审。

2.评选规则:本次评审总分100分,申报文件满足遴选公告申报条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规则(详见附件14)中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最高的申报人为中选单位。

3.申报人在2家及以上时,根据评审结果,得分排名第一的申报人为中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申报人为备选人(备选人在中选人放弃中选以后可递补中选)。申报人不足2家时,本次遴选程序终止。

4.评审工作完成并确定中选单位后,以书面形式发出中选通知书通知中选单位,并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站(https://ygcg.fjcqjy.com/)上公示。

七、其他事项

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退出,否则清算组有权提请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将其从管理人名册中除名;此外给清算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中选单位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八、联系方式

遴选主体: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清算组

联系地址: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县保交楼与烂尾处置工作专班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1-********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室

联 系 人:游先生

联系电话:152*****559、0591-********

附件:

1.关于参与中科公司预重整清算组工作的申请书;

2.遴选承诺书;

3.参与遴选代表人的授权书;

4.申报人执业许可证/资质证明文件;

5.设立办公点及常驻人员承诺函;

6.前3年内未受到行政机关、监管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处罚或处分声明函;

7.不存在不能担任管理人工作的情形声明函;

8.拟派本项目人员配备;

9.保密承诺书;

10.报酬方案承诺;

11.联合体声明;

12.申报人得分情况自评表;

13.评分标准及资料要求。

中科(福州)数据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预重整清算组

2024年12月6日


采购公告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重整 清算 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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