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博远厦门铁路公安处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及对讲机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华诚博远厦门铁路公安处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及对讲机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厦门铁路公安处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及对讲机采购 | ||
品目 |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通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 ||
采购单位 | 南昌铁路公安局厦门公安处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07日 12:4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7日至2024年12月1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开标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评标室 | ||
预算金额 | ¥4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卿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172 | ||
采购单位 | 南昌铁路公安局厦门公安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金榜南二路37-3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柳先生/05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卿先生/182*****172 |
项目概况
厦门铁路公安处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及对讲机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购买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BY*******
项目名称:厦门铁路公安处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及对讲机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执法记录仪、执法记录仪采集站及对讲机采购,1批。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0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磋商响应供应商若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磋商响应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3.2、磋商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磋商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磋商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须复印)。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证书或书面承诺书);3.5、报价人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3.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7、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鉴于目前开户银行许可证已停止发放,报价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若无法提供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的,可选择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3.8、报价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报价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包括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备注:本项目允许采用“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7日 至 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购买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自拟或联系代理机构获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昌铁路公安局厦门公安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金榜南二路37-39号
联系方式:柳先生/0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189号武夷工贸3号楼3楼
联系方式:卿先生/182*****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卿先生
电 话: 182*****172
标签: 及对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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