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辆报废燃油叉车处置采购公告
八辆报废燃油叉车处置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编号:P-FQJJ-24-******
二、采购单名称: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八辆报废燃油叉车处置
三、竞价开始时间:2024-12-07 15:00
四、竞价截止时间:2024-12-12 15:0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高常宝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38*****156
九、竞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处理方式 | 处理日期 | 处理地点 | 是否需运费 | 是否需拆卸 | 备注 |
---|---|---|---|---|---|---|---|---|---|
1 | 八辆报废燃油叉车 | 8 | 辆 | 单台处理 | 2024-12-23 |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龙湾作业区、灵昆作业区、白楼下作业区内 | 否 | 是 | 本项目竞总价,标的物为八辆报废燃油叉车(四辆3吨、二辆6吨、二辆10吨)。(实物图片详见补充文件)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预付(公对公银行转账)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总价格。本废旧物资不具有一般新商品的特性,以实际状态为准(可能缺件和无法启动等),起拍价人民币******元(拾万捌仟肆佰伍拾元整)。竞价方自行承担处理报废叉车过程中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装运、吊车和拖车费用、车船运输、处置等所有工作和费用。 2、本项目资格前审,竞价方须按我司要求提供资格文件和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不计息)缴纳证明等,审核通过方可竞价。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11:00(北京时间),超时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3、保证金汇款账户(户名: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账号:120*****092********;开户行: 工商银行温州城东支行)。汇款时请备注:报废叉车竞价项目保证金。 4、竞价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资质有效期覆盖本项目处理期,能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商务局盖章),竞价方不能进行业务分包转包和联合体报价等。 5、依法处置要求:中选单位承担报废叉车交接后的全部责任,本项目中的报废叉车已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销,中选单位须按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进行拆解报废处理,不得整机转卖或再使用,因违法处置引起的法律后果由中选单位承担,与我司无涉。 6、提货服务的时间约定:中选单位在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上门回收。 7、此处置项目请竞价方慎重报价。处置项目以浙江海港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的中选通知为准,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8、中选单位业务(含提货)人员进港需配合我司做好相关事宜报备。 9、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价方视需要自行前往,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现场、周围环境等情况为借口,而提出补偿或弃标等要求。由此造成报价的偏差不予调整。 10、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并收到收据后10个工作日内退回。
发布日期:2024-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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